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乙、丙共有一套房屋,甲享有40%的份额,乙享有35%的份额,丙享有25%的份额。三方约定,该房由丁承租,承租期限为5年。根据民法原理、合同法、担保法、民事诉讼法,请回答下列问题: 假设在丁承租期间,丁对该房擅自进行功能性改造,出租人甲、乙、丙可享有何
甲、乙、丙共有一套房屋,甲享有40%的份额,乙享有35%的份额,丙享有25%的份额。三方约定,该房由丁承租,承租期限为5年。根据民法原理、合同法、担保法、民事诉讼法,请回答下列问题: 假设在丁承租期间,丁对该房擅自进行功能性改造,出租人甲、乙、丙可享有何
admin
2019-09-05
52
问题
甲、乙、丙共有一套房屋,甲享有40%的份额,乙享有35%的份额,丙享有25%的份额。三方约定,该房由丁承租,承租期限为5年。根据民法原理、合同法、担保法、民事诉讼法,请回答下列问题:
假设在丁承租期间,丁对该房擅自进行功能性改造,出租人甲、乙、丙可享有何种权利?为什么?
选项
答案
主张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承租人对租赁物负有妥善保管义务,对房屋擅自进行功能性改造,构成违约。同时,对房屋擅自进行功能性改造,构成对他人财产所有权的侵害,构成侵权。甲、乙、丙对此既可主张恢复原状,也可主张赔偿损失。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0kH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丙公司是否有权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为什么?本题中丙公司回购自己的股份有何不妥之处?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周某的主张?为什么?
对于类似交通运输经营权的资源分配,政府应当如何分配?本案市政府的做法是否妥当?A市的会议纪要是否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为什么?
在刘某某拒不说明其姓名、住址、职业、籍贯等情况下,派出所能否对刘某某先行拘留?检察机关对于某做出不起诉决定,依据是什么?
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转让机械设备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甲公司能否解除合同?为什么?
某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后,以盗窃罪的重大嫌疑将孙某拘留,后提请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县人民检察院予以批准,此时孙某已被拘留7天。县人民检察院批捕后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县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判处孙某有期徒刑3年。孙某对一审判决不服,依法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案
被收回新车牌照的人力三轮车车主可否对市公安局和区政府收回新车牌证及车辆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假设有关法律设定了三轮车经营行政许可,那么市公安局和区政府是否可以采用拍卖的方式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刘某委托张某代为销售鲜花,而张某在中途将鲜花委托运输公司代为销售,未经刘某同意,张某是否超越了代理权?为什么?如果运输公司在卖鲜花时垫付花市交易费1000元,运输公司应向谁要求支付?能否要求支付利息?
刘某委托张某代为销售鲜花,而张某在中途将鲜花委托运输公司代为销售,未经刘某同意,张某是否超越了代理权?为什么?假如运输公司取得卖花款后扣留不给,该损失应由谁负担?
案情:2003年6月17日,甲养殖公司与乙汽车运输公司签订合同。由乙6月18日将甲方的5头种牛运至甲方分公司所在地(北京郊区)。运程约780公里,行车时间约21个小时。中间停车休息六次。甲方公司委派随车押运员一人。6月19日晨,乙方将五头牛运至北京郊区。其
案情:魏某出国前将其笔记本电脑委托给秦某保管,并约定秦某可以使用他的电脑,双方都不用支付费用。一日,秦某的好友李某来串门,看见电脑,说那台电脑是他的,半年前他的电脑出故障,一气之下扔垃圾站了,后来转念想想,还能修好,但再回到垃圾站电脑已不见了。李某说出了电
随机试题
对虱的防制措施中,有效的是
患者,男性,41岁,右上腹疼痛2天。查体:体温40℃,皮肤、巩膜黄染;B超示胆总管结石。为警惕发生重症胆管炎,护士应重点观察的内容是
护士可以执行医生口头医嘱的情况是当医生在
某法院在一起疑难案件的判决书中援引了法学教授叶某的学说予以说理。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5年卷一57题)
市场配置资源本身存在着固有的缺陷,即通常所说的市场失灵。市场失灵主要表现在()等方面。
组织流水施工的过程,下列顺序正确的是()。
政府为了保护农业生产者,对部分农业产品规定了保护价格。为了采取这种价格政策,应采取相应的措施是取消农业税。()
有4张全新的扑克牌,其中黑桃、红桃各2张,它们的背面都一样,将它们洗匀后,背面朝上放到桌面上,从中任意摸出2张牌,摸出的花色不一样的概率是:
DiningCustomEverylandhasitsowndiningcustom,andtheUnitedStatesisnoexception.Americansfeelthatthefirstrul
Thecoyotepreferstohuntatnight,andso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