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依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权限和效力的规定,说法不正确的是:( )
依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权限和效力的规定,说法不正确的是:( )
admin
2022-09-02
32
问题
依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权限和效力的规定,说法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地方排污标准须报国务院环保主管部门备案
B、经济发展水平落后的省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地方排污标准时,可略低于已有国家排污标准
C、国家排污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地方排污标准
D、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排污标准
答案
B
解析
考查环境污染排放标准的制定。根据《环境保护法》第16条的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由此可见,本题中B选项的说法不正确,所以选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DS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拾得乙的手机,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交付。丙把手机交给丁维修。修好后丙拒付部分维修费,丁将手机扣下。关于手机的占有状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5/3/56)
甲乙为夫妻,共有一套房屋登记在甲名下。乙瞒着甲向丙借款100万元供个人使用,并将房屋抵押给丙。在签订抵押合同和办理抵押登记时乙冒用甲的名字签字。现甲主张借款和抵押均无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5/3/7)
张某毕业要去外地工作,将自己贴身生活用品、私密照片及平板电脑等装箱交给甲快递公司运送。张某在箱外贴了“私人物品,严禁打开”的字条。张某到外地收到快递后察觉有异,经查实,甲公司工作人员李某曾翻看箱内物品,并损坏了平板电脑。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5/3
二审法院审理继承纠纷上诉案时,发现一审判决遗漏另一继承人甲。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80题)
根据2012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关于公益诉讼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3年·卷三·35题)
关于支付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89题)
关于反诉,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80题)
关于第三人撤销之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4年·卷三·41题)
法院电子邮件告知李红领取判决书,李红让诉讼代理人李欢代取,李欢发现判己方败诉,对结果不认可,拒签送达回证,送达人员在回证上注明李欢拒收,由有关见证人签名,那列哪个选项正确?
李某起诉王某要求返还10万元借款并支付利息5000元,并向法院提交了王某亲笔书写的借条。王某辩称,已还2万元,李某还出具了收条,但王某并未在法院要求的时间内提交证据。法院一审判决王某返还李某10万元并支付5000元利息,王某不服提起上诉,并称一审期间未找到
随机试题
甲到银行自动取款机提款后,忘了将借记卡退出便匆忙离开。该银行工作人员乙对自动取款机进行检查时,发现了甲未退出的借记卡,便从该忙中取出5000元,并将卡中剩余的3万元转入自己的借记卡。对乙的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06/2/58)
上前牙开面冠中主要抵抗唇舌向旋转脱位的部分是
开发管理信息系统时,利用系统工程的思想和结构化系统分析方法,对系统自顶向下逐层分解,逐步求精进行开发。这种开发方法为()。
某书以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的方式向作者支付稿酬。其中的印数稿酬可以计入()。
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加重处罚。()
卡车司机甲在行车途中,被一吉普车超过,甲顿生不快,便加速超过该车。不一会儿,该车又超过了甲,甲又加速超过该车。当该车再一次试图超车行至甲车左侧时,甲对坐在副座的乙说:“我要吓他一下,看他还敢超我。”随即将方向盘向左边一打,吉普车为躲避碰撞而翻下路基,司机重
有以下程序:#inc1ude#inc1udestructA{inta;charb[10];doublec;};voidf(structA*t);main(){struct
Today,theTowerofLondonisoneofthemostpopulartourist【C1】______andattractsoverthreemillionvisitorsayear.Itwas
Distributetheremainingnumbers1-7and9-12aroundthenodessothateachofthesixlinesoffournumbersaddupto26.
Itisacommonplaceamongmoraliststhatyoucannotgethappinessbypursuingit.Thisisonlytrueifyoupursueit【C1】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