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五岁之子与乙六岁之子同在丙家中玩耍,乙之子不慎毁坏丙价值1万元的电脑。甲误认为是其子所为,遂赔偿丙一部同等价值电脑。丙不知事实真相而受领,后将该电脑以1.1万元出售给丁。现甲得知事实真相,欲主张权利,则其( )。
甲五岁之子与乙六岁之子同在丙家中玩耍,乙之子不慎毁坏丙价值1万元的电脑。甲误认为是其子所为,遂赔偿丙一部同等价值电脑。丙不知事实真相而受领,后将该电脑以1.1万元出售给丁。现甲得知事实真相,欲主张权利,则其( )。
admin
2019-02-28
24
问题
甲五岁之子与乙六岁之子同在丙家中玩耍,乙之子不慎毁坏丙价值1万元的电脑。甲误认为是其子所为,遂赔偿丙一部同等价值电脑。丙不知事实真相而受领,后将该电脑以1.1万元出售给丁。现甲得知事实真相,欲主张权利,则其( )。
选项
A、只能要求丙返还1万元
B、有权要求丙返还1.1万元
C、有权要求丙返还电脑
D、有权要求丁返还电脑
答案
A
解析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2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据此,对于丙的损失,应当由乙承担,而不应由甲承担。丙受领甲给予的电脑,应属于不当得利,丙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甲。返还利益的具体范围依照获得利益一方的主观心态而定,受益方为善意的,若损失大于利益,只返还现存利益,若损失小于利益,返还利益的范围以损失为准。本题中,甲受到的损失(1万元)小于丙受益(1.1万元),而丙为善意(因其不知事实真相而受领),故甲只能以损失(1万元)为准请求丙返还。故选A项。丙已将电脑卖出,而丁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故排除C、D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zz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向乙借款,丙与乙约定以自有房屋担保该笔借款。丙仅将房本交给乙,未按约定办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后甲无力清偿,丙的房屋被法院另行查封。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异议登记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2年真题)甲得知某单位财务室的保险柜中有10万元工资款将于次日发放,遂携工具深夜潜入财务室撬保险柜。因保险柜十分坚固,甲用了3个小时都没有撬开,便离开。甲的行为属于()。
下列情形中属于连续犯的有()。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有效条款的是()。
甲欲按乙公司寄送的价目表上的报价购买某型号电脑一台。某日,甲委托朋友丙转告乙公司其购买意向。在民法上,丙是甲的()。
甲的私营企业在2004年生产的产品全部内销,并缴纳了各种税收50万元。甲在年底向税务机关谎称其中部分产品出口,并出具了虚假的出口外销合同及相关证明,获得国家20万元的出口退税。甲的行为构成( )。
《刑法》第307条第1款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这种罪状形式属于( )。
甲对乙享有20万元到期债权,乙对丙也享有20万元到期债权,三方书面约定,由丙直接向甲清偿。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
甲从乙处借了5万块钱,约定等甲有钱后再还。但是,直到乙去世,甲也没有还乙的钱。乙生前与甲签订合同,购买甲所有的一间价值5万元门面房,但乙尚未付款。问题:乙的继承人可否以继承的5万元债权主张抵销乙应向甲支付的购买门面房的价款?
随机试题
对于真实气体,下列与理想气体相近的条件是()。
与机遇失之交臂在当今世界彩色胶片市场上,有美国柯达和日本富士两家公司在争雄。富士公司自1984年取得“第23届奥运会专用胶卷”特权后,目前以更加咄咄逼人的态势,决心与柯达争夺世界上的每一个顾客,柯达的霸主地位受到严重的挑战。而在上世纪70年代,柯
心右缘的构成
A、郁左B、苏木C、降香D、牛膝E、穿山甲治疗阴虚火旺所致的齿痛、口疮,选用的药物是
A.门冬酰胺酶注射剂B.地塞米松注射液C.链霉素注射剂D.阿仑膦酸盐E.鱼鲑降钙素唯一具有止痛作用,且必须做皮试的骨质疏松治疗药物是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药品经营许可证持证企业的监督检查,有关监督检查的内容错误的是()。
新建电气系统供电,应按()的顺序通电。
伪造会计凭证的行为,是指采取涂改、挖补以及其他方法改变会计凭证真实内容的行为。
发行人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由董事会作出决议。()
科学技术是生产力,其意是说()。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