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霸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一日,杨广将其打伤。其法定代理人李渊于2009年3月1日知道李元霸的权利受到侵害,但由于工作繁忙一直未对侵权人杨广提起诉讼。2009年6月1日,李渊因车祸死亡,直到2009年11月1日才由有关机关为李元霸指定新的法定代理人李世民。

admin2015-09-11  25

问题 李元霸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一日,杨广将其打伤。其法定代理人李渊于2009年3月1日知道李元霸的权利受到侵害,但由于工作繁忙一直未对侵权人杨广提起诉讼。2009年6月1日,李渊因车祸死亡,直到2009年11月1日才由有关机关为李元霸指定新的法定代理人李世民。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李世民应当在()之前对杨广提起诉讼。

选项 A、2010年3月1日
B、2010年5月1日
C、2010年8月1日
D、2011年5月1日

答案B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第139条的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本题中,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诉讼时效发生中止,诉讼时效在2009年9月1日中止,中止事由在2009年11月1日消失.诉讼时效继续计算。该诉讼时效期间尚剩余6个月,从2009年11月1日加6个月即20lO年5月1日。故B项正确,当选;A、C、D项错误,不当选。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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