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借给乙企业20万元,期满未还。丙欠乙20万元货款也已到期,乙曾向丙发出催收通知书。乙、丙之间的供货合同约定,若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由Y仲裁委员会仲裁。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

admin2022-03-15  18

问题 甲企业借给乙企业20万元,期满未还。丙欠乙20万元货款也已到期,乙曾向丙发出催收通知书。乙、丙之间的供货合同约定,若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由Y仲裁委员会仲裁。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

选项 A、甲对乙的20万元债权不合法,故甲不能行使债权人代位权
B、乙曾向丙发出债务催收通知书,故甲不能行使债权人代位权
C、甲应以乙为被告、丙为第三人提起代位权诉讼
D、乙、丙约定的仲裁条款不影响甲对丙提起代位权诉讼

答案A,B,C

解析 甲企业和乙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无效,但是甲据此对乙享有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在符合其他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行使债权人代位权,故A项错误。根据《合同法解释(一)》第13条第1款规定,乙曾向丙发出债务催收通知书并不能构成其积极行使债权的证据,故B项错误。根据《合同法解释 (一)》第16条的规定,债权人应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债务人为第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故C项错误。由于代位权是合同法所规定的债权人的法定权利,因此债务人和次债务人之间的约定并不构成债权人行使权利的障碍,故D项正确。所以本题应选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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