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法国某公司依1958年联合国《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请求中国法院承认与执行一项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的裁决。依据该公约及中国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3年卷一38题)
法国某公司依1958年联合国《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请求中国法院承认与执行一项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的裁决。依据该公约及中国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3年卷一38题)
admin
2019-11-02
26
问题
法国某公司依1958年联合国《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请求中国法院承认与执行一项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的裁决。依据该公约及中国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3年卷一38题)
选项
A、法院应依职权主动审查该仲裁过程中是否存在仲裁程序与仲裁协议不符的情况
B、该公约第5条规定的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理由是穷尽性的
C、如该裁决内含有对仲裁协议范围以外事项的决定,法院应拒绝承认执行该裁决
D、如该裁决所解决的争议属于侵权性质,法院应拒绝承认执行该裁决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A项,根据1958年《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第5条第1款,法院应依被执行人的申请审查仲裁程序与仲裁协议是否存在不符,A项错误。
B项,该公约第5条共列举了七种拒绝承认与执行的理由,该规定是穷尽性的,不存在其他可援引作为拒绝承认和执行的情形,B项正确。
C项,根据该公约第5条第1款,裁决所处理的事项不是当事人交付仲裁的事项,或者不包括在仲裁协议规定之内,或者超出了仲裁协议的范围,法院可拒绝承认和执行;但交付仲裁的事项可与未交付仲裁的事项划分时,裁决中关于交付仲裁事项之决定部分可予承认与执行。C项错误。
D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我国加入的(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我国仅对按照我国法律属于契约性和非契约性商事法律关系所引起的争议适用该公约。所谓“契约性和非契约性商事法律关系”,具体的是指由于合同、侵权或者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而产生的经济上的权利义务关系。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am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有关汇票与支票相互区别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对于以下海事请求中承运人存在过失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表述正确的有:()
北京市新兴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家用电器的生产经营,总公司以下设有专门生产微波炉、冰箱、热水器的分公司。在美国、新加坡设有负责销售的分支机构。后该公司被债权人依法向北京市某法院申请破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某年3月,甲、乙、丙开办一普通合伙企业,同年6月甲与丁结婚。第二年8月,双方协议离婚,约定将合伙企业中甲的财产份额全部转让给丁。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
下列有关人身保险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张某2014年3月购买了一辆奥迪轿车,向保险公司投保了当年的车辆损失险,6月1日张某驾车出去旅游时和李某驾驶的红旗轿车相撞,奥迪车完全报废,经调查李某对事故负全部责任。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甲乙丙合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后丁戊庚加入公司为股东。请回答以下问题。若甲以房屋出资,乙以土地使用权出资,丙以货币10万元出资,公司成立后,丙立即将该10万元转走。则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关于法院决定限制高消费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关于专业人士出庭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关于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的有关情形,下列哪一情形是不正确的?
随机试题
下列关于mRNA的叙述,错误的是
机体安静时主要的散热方式是
企业通过吸收直接投资所形成的资本有()。
在进行建筑欣赏的课程时,教师提前请学生自己在生活中发现、观察、记录好看的建筑,在课堂上进行自主演示讲解,这种学习方法是()。
向汉武帝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并建议实行思想专制主义的文化政策和选士制度的思想家是()。
下列叙述正确的有。()
根据下表,回答96-100题。全国港口2008年7月货运吞吐总量的同比增长率约为:
下列软件中不支持SNMP的是()。
假定有以下循环结构:DoUntil条件表达式 循环体Loop则以下正确的描述是( )。
ReadthefollowingarticlewhichisaboutthedevelopmentofChinaPost.Thisarticleisdividedintofiveparagraphs.Forques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