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方某将一行李遗忘在出租车上,立即发布寻物启事,言明愿以2000元现金酬谢返还行李者。出租车司机李某发现该行李及获悉寻物启事后即与方某联系。现方某拒绝支付2000元给李某。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3年法考真题]
方某将一行李遗忘在出租车上,立即发布寻物启事,言明愿以2000元现金酬谢返还行李者。出租车司机李某发现该行李及获悉寻物启事后即与方某联系。现方某拒绝支付2000元给李某。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3年法考真题]
admin
2022-09-19
34
问题
方某将一行李遗忘在出租车上,立即发布寻物启事,言明愿以2000元现金酬谢返还行李者。出租车司机李某发现该行李及获悉寻物启事后即与方某联系。现方某拒绝支付2000元给李某。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3年法考真题]
选项
A、方某享有所有物返还请求权,李某有义务返还该行李,故方某可不支付2000元酬金
B、如果方某不支付2000元酬金,李某可行使留置权拒绝返还该行李
C、如果方某未曾发布寻物启事,则其可不支付任何报酬或费用
D、既然方某发布了寻物启事,则其必须支付酬金
答案
D
解析
AD两项,《民法典》第317条第2款规定,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方某发布了寻物启事,则必须按照承诺支付酬金B项,《民法典》第314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拾得人返还遗失物是他的法定义务,这是基于《民法典》的规定进行返还,因此,拾得人不能像债权人那样行使留置权。C项,《民法典》第317条第1款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Zt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孙某因出国留学,将自己家一幅名人字画委托好友王某保管。在此期间王某一直将该字画挂在自己家中欣赏,来他家的人也以为这幅字画是王某的,后来王某因做生意急需用钱,便将该字画以3万元价格卖给不知情的吴某。孙某回国后,发现自己的字画在吴某家中,以“我的东西我有权要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试运用民法原理分析该条法律规定(包括该法条所规定制度的概念、构成要件、法律效力和制度价值)。
甲在河边散步时,不慎落入水中。警察乙发现后,马上跳入水中将其救起并送到医院抢救。医院称必须先付费用才能抢救,乙遂向医院交了3000元押金。因医院抢救及时,甲顺利脱险。数天后,乙要求甲向其返还3000元钱。甲称警察负有见义勇为的义务,无权要求其支付费用。甲
甲公司从国外走私了一批摄像机,准备在国内销售。甲隐瞒了走私的事实,与乙公司签订了摄像机的买卖合同,以每架12000元的价格将300台摄像机卖给了乙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海关发现而将摄像机和货款没收。乙公司到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承担赔
下列关于民事法律关系的表述,错误的是()
(2014年真题)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设备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保留设备所有权直至乙公司付清货款为止。乙公司未付清货款便将该设备转卖给丙公司,但未交货。后乙公司又将该设备以市价转让并交付给不知情的丁公司。本案中的设备所有权应属于()。
所有权人在其财产上为他人设立他物权后,虽然占有等权能与所有人发生分离,但所有权并不消灭,当他物权消灭后,所有权恢复到圆满状态。上述说法指的是所有权的何种特性()
2016年4月,甲利用乙提供的作弊器材,安排大学生丙在地方公务员考试中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但丙考试成绩不佳,甲未能进入复试。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张某与李某约定,如果李某的女儿考上大学,就把自己的电脑赠给李某的女儿。该约定为()。
在动产所有权的善意取得中,动产的交付方式不能是()
随机试题
行政起诉
下述哪项关于梅毒的叙述是正确的
不属于根管冲洗药物的是
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称为( )。
甲、乙、丙三位出资人共同投资设立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丁公司)。甲、乙出资人按照出资协议的约定按期缴纳了出资额,丙出资人通过与银行串通编造虚假的银行进账单,虚构了出资。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分支机构接受委托对拟设立的丁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审验,并委派A注册会
佛教基本教义“四谛”中,提出了佛教出世间的最高理想——涅槃的是()。
甲在商场柜台边捡到一个钱包,内装有人民币6000元,送交给该商场保卫科负责人乙,乙将此款据为己有。乙的行为构成()。
后现代主义课程论是在批判()的课程模式的基础上提出来的。
下列选项中不能认定为《专利法》保护的对象的是()。
Everyhumanbeing,【C1】______whatheisdoing,givesoffbodyheat.Theusualproblemis【C2】______disposeofit.Butthedesigne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