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判阶段,法院认为被告人某甲有毁灭证据的可能,遂决定逮捕某甲。关于该案逮捕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dmin2021-12-19  41

问题 在审判阶段,法院认为被告人某甲有毁灭证据的可能,遂决定逮捕某甲。关于该案逮捕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法院可以自行执行逮捕
B、异地执行逮捕的,可以由当地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C、执行逮捕后,应当由法院负责对某甲进行讯问
D、执行逮捕后,应当由公安机关负责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察刑事强制措施中的逮捕。《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法院只有逮捕的决定权,不能自行执行,故A错。第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当地的公安机关仅仅是配合,并非直接负责执行,故B错。《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刑诉法解释》第七十九条规定:“对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被告人,审判人员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内进行讯问。如果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报经院长批准后,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立即释放的,应当发给释放证明”。可见,对于人民法院自己决定逮捕的甲,应当由法院负责进行讯问,故C为正确选项。《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高检规则》第七十七条规定:“拘留犯罪嫌疑人,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第八十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拘留后,人民检察院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因有碍侦查,不能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的,应当经检察长批准,并将原因写明附卷;无法通知的,应当向检察长报告,并将原因写明附卷”。(检察机关决定的,自己通知)《刑诉解释》第七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作出逮捕决定后,应当将逮捕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执行。将被告人逮捕后,人民法院应当将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确实无法通知的,应当将原因记录在卷”。《高检规则》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逮捕犯罪嫌疑人后,侦查部门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因有碍侦查,不能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的,应当经检察长批准,并将原因写明附卷;无法通知的,应当报告检察长,并将原因写明附卷”。由上可以推定,逮捕的通知手续是“谁办理的由谁通知”。因此,D选项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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