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机场,乘机人张某将一个纸箱放在行李手推车上,后张某去办其他事情。清洁女工梁某前来清扫垃圾,误以为纸箱是被人扔掉的废弃物而拿走。打开纸箱后,梁某发现内有金饰品(后经查明金饰品为某公司所有,价值百万余元),梁某将金饰品带回家中。(中国政法2010年研)问:

admin2014-12-08  59

问题 某机场,乘机人张某将一个纸箱放在行李手推车上,后张某去办其他事情。清洁女工梁某前来清扫垃圾,误以为纸箱是被人扔掉的废弃物而拿走。打开纸箱后,梁某发现内有金饰品(后经查明金饰品为某公司所有,价值百万余元),梁某将金饰品带回家中。(中国政法2010年研)问:
某公司是否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如何处理?

选项

答案某公司可以向公安关报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接受,并应当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处理,并且通知某公司,如果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再移送人民法院。具体分析如下:《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本案中梁某在清扫垃圾时发现纸箱,误以为纸箱是被人扔掉的废弃物而拿走,这时梁某对纸箱的占有基于拾得遗失物的法理基础尚属于合法的占有。但是当梁某打开纸箱后发现内有金饰品,且在当时的条件下,梁某即能查明金饰品为某公司所有,价值百万余元,仍将金饰品带回家中。这时梁某明明知道金饰品的所有权人,仍然将其据为已有,已涉嫌侵占罪。根据最高法《解释》第1条的规定,侵占案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的范畴。所以,某公司可以以侵占案为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自诉。但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某公司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接受,并应当将案件移送给人民法院处理,并且通知某公司,如果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公安机关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人民法院。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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