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嘉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嘉业股份)是一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本总额为8亿元,最近一期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6亿元。2014年3月5日,嘉业股份董事会对以下几种融资方案进行了讨论: (1)优先股发行方案。该方案主要内容为:公开发行优先股3亿股,
嘉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嘉业股份)是一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本总额为8亿元,最近一期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6亿元。2014年3月5日,嘉业股份董事会对以下几种融资方案进行了讨论: (1)优先股发行方案。该方案主要内容为:公开发行优先股3亿股,
admin
2019-07-24
25
问题
嘉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嘉业股份)是一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本总额为8亿元,最近一期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6亿元。2014年3月5日,嘉业股份董事会对以下几种融资方案进行了讨论:
(1)优先股发行方案。该方案主要内容为:公开发行优先股3亿股,筹资4亿元;股息率暂定6%,每年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一次;公司每年如有可分配税后利润,须按约定向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若当年公司未能足额向优先股股东派发股息,差额部分不予累积;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股息率分配股息后,还可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
(2)定向增发方案。该方案主要内容为:非公开发行普通股2亿股;发行对象为:一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的3只基金、7名自然人和一家境外战略投资者(境外战略投资者将在发行结束后报国务院相关部门备案);境外战略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3)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该方案主要内容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3亿元;期限为5年;利率拟为5%;自核准发行之日起30个月内分3次发行完毕,首期发行1亿元。对上述几种方案,董事会讨论后认为,定向增发方案和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存在有违相关规定之处,也不适合公司实际情况;优先股发行方案符合公司需要,但部分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修改。2014年4月15日,修改后的优先股方案获股东大会通过,后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2014年8月25日,A公司发布公告,称其已持有嘉业股份5%的股份,并拟继续增持。2014年9月l0日,A公司再次发布公告,称其又增持了嘉业股份5%的股份,但因股价持续走高,未来12个月内将不再增持。经查,8月25日,A公司持有嘉业股份5%的普通股;9月10日,A公司持有嘉业股份7%的普通股和3%的优先股。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2014年3月5日嘉业股份董事会讨论的优先股发行方案中,有哪些内容不符合相关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2014年3月5日嘉业股份董事会讨论的优先股发行方案中,以下内容不符合相关规定: ①关于拟筹资4亿元的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因为公司发行优先股筹资的金额不得超过发行前净资产的50%。 ②关于股息率每年调整一次的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因为公开发行优先股,必须采取固定股息率。 ③关于未能足额发放的优先股股息不予累积的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因为公开发行优先股,未能足额分配的优先股股息,差额部分应当累积到下一个会计年度。 ④关于优先股股东在按照约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还可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的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因为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必须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优先股股东在按照约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不再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利润分配。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Q6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甲公司为扩大生产,决定引进国外某企业的专用加工设备,为节省资金投入,甲公司与乙租赁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按甲公司要求,从国外购进专用加工设备租赁给甲公司使用;租赁期限为5年,年租金100万元;未约定租期届满后该专用加工设备
甲公司为扩大生产,决定引进国外某企业的专用加工设备,为节省资金投入,甲公司与乙租赁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按甲公司要求,从国外购进专用加工设备租赁给甲公司使用;租赁期限为5年,年租金100万元;未约定租期届满后该专用加工设备
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呐卖给丙。依据《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天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律关系客体的有()。
下列关于各种法律渊源效力层级由高到低的排序中,正确的是()。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可申请预告登记的情形有()。
甲向乙借款,并以本人所有的一件古董花瓶设定质押担保,甲为此就该花瓶购买了一份财产意外损失险。在乙保管花瓶期间,花瓶毁于泥石流。如果甲没有按时还款,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因债务人的下列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行为的有()。
随机试题
计算机网络的主要功能是
发热、乏力、厌食、恶心、呕吐、腹痛病程半年以上,反复乏力,肝区疼痛,血ALT反复波动,其他肝功能正常
下列不属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部门职责的是()。
对于固定资产发生的下列后续支出中,企业会汁处理正确的有(),
某住宅小区在业主大会成立后,选聘甲物业公司对其进行管理,并与甲物业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物业服务合同。1年后,小区业主认为甲物业公司处理问题不及时,不能满足他们的利益。于是,小区业主自行组织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选择了乙物业公司,提前解除了与甲物业公
职业技能的特点包括()。
全党必须牢记,只有植根群众、造福人民,党才能走在时代前列。()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Expertshavelongknownthatchildrenimitatemanyofthedeeds—goodandbad—thattheyseeontelevision.Butithasrarelybeen
Johnwas______.Whenthedoctorgothisbooks,hegaveJohn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