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某一天晚上,高某潜入一住宅内,想要撬开保险柜实施盗窃,但撬了许久也未打开,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某一天晚上,高某潜入一住宅内,想要撬开保险柜实施盗窃,但撬了许久也未打开,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17-08-18
22
问题
某一天晚上,高某潜入一住宅内,想要撬开保险柜实施盗窃,但撬了许久也未打开,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高某成立盗窃罪的未遂
B、高某成立盗窃罪的既遂
C、高某成立盗窃罪的中止
D、高某成立盗窃罪的预备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犯罪未遂的成立条件。所谓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形态。本案中高某已经着手实施盗窃行为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故此属于盗窃犯罪未遂,选项A正确当选。选项B错误,因为一个行为如果未遂,就不会再出现既遂的形态;选项C错误,因为犯罪形态的停止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选项D错误,因为高某已经着手实行了犯罪。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OG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某镇捕鱼专业户甲有2吨鱼要卖。因甲的妻子生病住院需要他照顾,正巧其邻居乙开着拖拉机去城里给别人拉一批货物,甲便与乙约定,由乙顺便将鱼拉到鱼市代卖,鱼价随行就市,销完抽5%给乙作为报酬。乙拉着鱼驶往鱼市,在离鱼市还有50余里时,迎面突然开来一辆大货车将拖拉机
在紧急避险的情况下,行为人所造成的损害( )。
某小区物业公司雇佣的保安在值班时与一业主发生言语冲突,进而将业主打伤,因此业主花去医疗费共5000余元。事后物业管公司将保安开除,但认为打人是保安的个人行为,公司不应赔偿。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1995年6月,A市某食品公司经理刘某委托去B市办事的某个商行负责人张某将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盖有该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空白合同书交给公司驻B市办事处的王某。张某到B市后,因事务缠身一直未将营业执照副本和空白合同书交到王某的手中。同年7月2日,张某从朋友处得
甲(女,8周岁)之父病故后,甲母一人抚养甲及其弟、妹,备感艰辛,遂决定将甲送与他人收养。依我国收养法规定,下列人员中可以作为收养人的是( )。
上海富商高强病重,找其律师留下一份遗嘱。将自己遗产中的20万元存款赠给其深圳的同窗好友周刚,另外将30万元存款交由其妹高丽(居于北京)继承,其余的不动产及动产由其妻子沈琴、儿子高小杰、女儿高小红平分。1997年6月5日高强病故。他指定的律师立即把高强的死讯
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要约,随即又发出一份撤回要约的E-mail。但甲公司的董事长刚好电脑中毒没有登录邮箱。第三天甲公司董事长发函给乙公司,提出只要将交货日期推迟一个月,其他条件都可接受。后甲、乙公司未能缔约,双方缔约没能成功的原因是什么?()
试根据《刑法》的规定,论述犯罪未遂的特征和处罚原则,以及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既遂的关键区别。
下列选项中,应当认定为合同法中要约的是()。
假释是一种附条件提前释放的刑罚制度,该条件包括()。
随机试题
领导作风的含义及特点。
李某与徐某结婚后生有两个儿子李甲与李乙后李某与徐某因感情破裂离婚,两个儿子归徐某抚养,李某每月支付生活费过了10年,徐某又与林某结婚,当时李甲已参加工作,李乙随徐某改嫁徐某又与林某生一子林丙李某离婚未再婚,并于1994年去世,留下遗产3000元2003年1
某原油罐区管道工程主要包括罐区地下管道、架空管道敷设,管道直径较大,设计压力为1.6MPa。为了提高施工机械化水平,保证管道涂膜厚度均匀、外观平整、生产效率高,采用了目前最为广泛的涂装工艺。施工单位针对管道焊接、架空管道支架施工和防腐绝热等工程的施工质量进
深圳某企业进口若干台1980年制造的旧机电产品,需提供深圳经济特区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批件方准入境。( )
王先生在某希望小学设立一笔奖学金,每年年末能从银行取出2000元奖励三好学生,假设银行利率为4%,那么王先生现在应该一次性存入()元。
琼脂印模材料采用凝胶状态的琼脂,琼脂作为印模材料是利用凝胶和溶胶之间的转化。凝胶转变成溶胶的温度需()。
道德建设的核心问题,实质是()
设A为n阶矩阵,证明:r(A)=1的充分必要条件是存在n维非零列向量α,β,使得A=αβT.
ItisasmallislandinthePacificOcean.Itisonly【S1】______.eightmileslongoreightmileswide.Itwa
(1)WhenArsenal,anEnglishfootballclub,tookonReadingin2007,thecoveroftheofficialprogramfeaturedTheoWalcott,ay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