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为保证检察官的公正与廉洁,检察官不得兼任下列哪些职务?(卷一/2007年第87题)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为保证检察官的公正与廉洁,检察官不得兼任下列哪些职务?(卷一/2007年第87题)
admin
2013-09-05
13
问题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为保证检察官的公正与廉洁,检察官不得兼任下列哪些职务?(卷一/2007年第87题)
选项
A、行政机关职务
B、审判机关职务
C、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D、政协委员
答案
A,B,C
解析
此题没有技巧可言,只要复习到检察官、法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即可解题。我国《检察官法》第18条规定:“检察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审判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务,不得兼任律师。”故此,ABC项符合题意,应入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L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区人民法院对张某抢劫王某一案作出了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在一审宣判后,只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就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刑事部分生效后,如果二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一审判决中的刑事部分确有错误,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某市人民法院审理市人民检察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时,原审被告人王某收到抗诉书后下落不明。该法院应当作出什么处理?()
某检察院申诉接待室《申诉指引》中的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刘某系某工厂职工,该厂经区政府批准后改制。刘某向区政府申请公开该厂进行改制的全部档案、拖欠原职工工资如何处理等信息。区政府作出拒绝公开的答复,刘某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在罗某放火案中,钱某、孙某和吴某3家房屋均被烧毁。一审时,钱某和孙某提起要求罗某赔偿损失的附带民事诉讼,吴某未主张。一审判决宣告后,吴某欲让罗某赔偿财产损失。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大学生甲为获得公务员面试高分,送给面试官乙(某机关领导)2瓶高档白酒,乙拒绝。次日,甲再次到乙家,偷偷将一块价值1万元的金币放在茶几上离开。乙不知情。保姆以为乙知道此事,将金币放入乙的柜子。对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关于明代法律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某高校司法研究中心的一项研究成果表明:处于大城市“陌生人社会”的人群会更多地强调程序公正,选择诉诸法律解决纠纷;处于乡村“熟人社会”的人群则会更看重实体公正,倾向以调解、和解等中国传统方式解决纠纷。据此,关于人们对“公平正义”的理解与接受方式,下列哪一说法
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借到M国探亲的机会滞留不归。一年后甲受雇于M国的一个专门收集有关中国军事情报的间谍组织,随后受该组织的指派潜回中国,找到其在某军区参谋部工作的战友乙,以1万美元的价格从乙手中购买了3份军事机密材料。对甲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叶某因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判决宣告时叶某表示不上诉。其被解除羁押后经向他人咨询,认为自己不构成犯罪,于是又想提出上诉。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A.土元B.水元C.火元D.风元E.空元重、稳、温、钝、柔、腻六效源自
锅炉的锅筒和水冷壁的下集箱及后棚管的后集箱最低处,排污阀及排污管道的连接方式为()。
根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的规定,证券公司不得()。
缓刑是有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一种量刑制度。对犯罪分子适用缓刑的条件有()。
期权的行使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强制持有期为()年不等。
幼儿舞蹈分为两大类,自娱性幼儿舞和表演性幼儿舞。()
我国宪法的解释权属于()。
=__________
在Access中,自动启动宏的名称是()。
数据库三级模式体系结构的划分有利于保持数据库的()。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