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甲公司欲从事客运业务,因此与一融资租赁公司(乙公司)签订了50辆可乘坐100人的大型客车的融资租赁合同,甲公司作为承租人,乙公司作为出租人,乙公司不干预甲公司选择租赁物,所需客车由甲公司选定的丙公司制造,丙公司作为出卖人。 若客车在运营

admin2013-10-23  32

问题 2006年10月,甲公司欲从事客运业务,因此与一融资租赁公司(乙公司)签订了50辆可乘坐100人的大型客车的融资租赁合同,甲公司作为承租人,乙公司作为出租人,乙公司不干预甲公司选择租赁物,所需客车由甲公司选定的丙公司制造,丙公司作为出卖人。
若客车在运营过程中,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应由出租人承担责任
B、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C、应由承租人承担责任
D、承租人不承担责任

答案B,C

解析 《合同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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