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现甲未履行债务而请求乙履行,遭乙拒绝。乙行使的权利属于( )(2013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11题)
甲、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现甲未履行债务而请求乙履行,遭乙拒绝。乙行使的权利属于( )(2013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11题)
admin
2018-07-30
25
问题
甲、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现甲未履行债务而请求乙履行,遭乙拒绝。乙行使的权利属于( )(2013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11题)
选项
A、请求权
B、支配权
C、抗辩权
D、形成权
答案
C
解析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在没有约定履行顺序或约定应同时履行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之前,得拒绝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本题中,甲乙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乙拒绝甲要求其履行债务的请求,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C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B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电力公司管理的一台变压器位于路旁10米处,为了防止他人接近,电力公司建造围墙将变压器围起,仅留一道小门供检修人员出入,但并不锁门,平常有守门员乙看守。某日,乙不在,顽童丙(8岁)出于好奇走入围墙内玩耍,结果被电流击伤,经抢救后双臂截肢。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
有人认为:“无行为则无责任。”请运用侵权责任法的理论对该说法加以辨析。
损益问题上存在所谓“利之所生,损之所归”的说法,试用不当得利、侵权责任法原理和有关规定对该说法加以辨析。
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有关遗嘱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有()。
某事业单位负责人甲决定以单位名义将本单位资金150余万元贷给另一公司,所得高利息归本单位所有。甲未谋取个人利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王某因倒卖外汇于1995年9月被法院以投机倒把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法修订并生效后,王某提出申诉,理由是现行刑法无此罪名,要求改判无罪。则法院应当()。
被告人,刘某,女,30岁,个体工商户。自从2002年1月起,刘某雇用50余名工人生产劣质食用油,至6月底被工商行政机关、公安机关查禁时,已生产劣质食用油10000余桶。该批劣质食用油上均假冒注册商标“鲁花牌”,属于假冒商标“情节特别严重”。但由
被告人,孙某,男,31岁,农民。2004年6月,孙某写信给当地一专业户:“借3万元钱给我买房子,10日下午5时40分你一人到某公园假山后找我,如果不带钱或带来他人,我们就要绑架你的女儿。”10日,孙某按自己定的时间来到某公园,远远看到假山旁有一人
《刑法》第399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
(2013年真题)下列选项中,符合《刑法》关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规定的有
随机试题
关于特异感觉投射系统,以下正确的是
患者,男,25岁。创伤10分钟来院,查体:意识清楚,面色苍白,右股外侧可见3cm长创口,无出血,肢体无反常活动,血压90/60mmHg,脉搏122次/分,呼吸28次/分,患者自觉腹胀,排气一次。正确的急诊处理有()
异烟肼与维生素B,合用,可减少氨茶碱与镇静催眠药合用,可减少
服用硫酸亚铁大都会出现的反应为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工程项目编制、审批项目建议书和设计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遵守《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
E公司2016年销售收入为5000万元,2016年底净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为2500万元(其中股东权益1250万元),预计2017年销售增长率为8%,税后经营净利率为10%,净经营资产周转率保持与2016年一致,净负债的税后利息率为4%,净负债利息按上年末净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一种()。
下列哪些是以学生为中心的课程理论的基本主张?()
虚假一致性偏差是指人们常常高估或夸大自己的信念、判断及行为,让人们坚信自己信念、判断的正确性。当遇到与此相冲突的信息时,这种偏差使人坚持自己的社会知觉。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虚假一致性偏差的是:
Thepurposeofthisselectionisto______.Oneofthesolutionssuggestedtoimprovetheconditionsofunderdevelopmentis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