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下列有关行政区域建置、划分、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的主管部门的表述中,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

admin2013-06-09  35

问题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下列有关行政区域建置、划分、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的主管部门的表述中,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B、国务院有权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C、各级人民政府是处理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主管部门
D、主管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部门也有权处理行政区划问题

答案2

解析 我国《宪法》第6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2)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因此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没有此项权力。故A项错误。《宪法》第89条规定,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15)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因此B项正确。我国《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第6条规定,民政部是国务院处理边界争议的主管部门。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处理边界争议的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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