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法院在对杨某绑架案进行庭前审查中,发现下列哪些情形时,应当将案件退回检察机关? ( )

admin2010-06-20  43

问题 某县法院在对杨某绑架案进行庭前审查中,发现下列哪些情形时,应当将案件退回检察机关? (    )

选项 A、杨某在绑架的过程中杀害了人质
B、杨某在审查起诉期间从看守所逃脱
C、检察机关移送起诉材料未附证据目录
D、检察机关移送起诉材料欠缺已经委托辩护人的住址、通讯处

答案A,B

解析 根据《刑诉法解释》第116条和第117条规定,A项中法院发现了杨某在绑架的过程中杀害了人质的事实,可能判处死刑,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属于第117条第(1)项规定的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情形,应退回检察院,故A正确。B项中,杨某在审查起诉期间从看守所逃脱,符合第117条第(1)项关于被告人不在案之规定,故B正确。C项中,检察机关移送起诉材料未附证据目录,属于第116条第 (4)项之规定,应当通知检察院补送材料,故C项不正确。D项中检察机关移送起诉材料欠缺已经委托辩护人的住址、通讯处,属于第116条第(7)项之规定,应根据第117条第(2)项之规定,应通知检察院补送材料,故D不正确。本题正确答案是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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