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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拉拉因借款合同以王伟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来杜拉拉与王伟达成和解,遂决定撤诉,以下杜拉拉可以达到撤诉目的的是:
杜拉拉因借款合同以王伟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来杜拉拉与王伟达成和解,遂决定撤诉,以下杜拉拉可以达到撤诉目的的是:
admin
2010-06-20
27
问题
杜拉拉因借款合同以王伟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来杜拉拉与王伟达成和解,遂决定撤诉,以下杜拉拉可以达到撤诉目的的是:
选项
A、杜拉拉在判决书送达之前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
B、杜拉拉请求法院制作和解协议书
C、王伟经传票传唤,认为自己已经和解,没有出庭
D、杜拉拉经传票传唤,认为自己已经和解,没有出庭
答案
D
解析
依《民事诉讼法》第129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1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由此可知,C项错误,D项正确。依第131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由此可知,A项时间上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规定:“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申请庭外和解的期间,不计入审限。当事人在和解过程中申请人民法院对和解活动进行协调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派审判辅助人员或者邀请、委托有关单位和个人从事协调活动。”可知,对于B项,法院可以同意,并不是撤诉的条件,因此B项不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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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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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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