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公司以城建局与质量监督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未告知当事人可申请听证为由,主张行政处罚决定违法,是否成立? 如果该城建公司提起复议,应向何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admin2009-09-26  28

问题 城建公司以城建局与质量监督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未告知当事人可申请听证为由,主张行政处罚决定违法,是否成立?
如果该城建公司提起复议,应向何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选项 A、该市人民政府
B、既可向上级城建机关也可向上级质量监督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C、该市人民政府的上级人民政府
D、只能向上级城建机关申请复议

答案A

解析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5条第(4)项的规定,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城建局与质量监督局的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为市人民政府,因此,A项为本题的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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