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王某为开服装加工厂,向李某借了10万元,购买了机器设备。合同约定还款期限为2年,利息为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2倍。2年后,眼看还款日期将近,而因整个服装市场不景气,销售服装无利可图,王某没有销售服装的经验。因此不但收不回成本,而且赔上了多年的积蓄。还款期限到了
王某为开服装加工厂,向李某借了10万元,购买了机器设备。合同约定还款期限为2年,利息为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2倍。2年后,眼看还款日期将近,而因整个服装市场不景气,销售服装无利可图,王某没有销售服装的经验。因此不但收不回成本,而且赔上了多年的积蓄。还款期限到了
admin
2017-08-18
24
问题
王某为开服装加工厂,向李某借了10万元,购买了机器设备。合同约定还款期限为2年,利息为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2倍。2年后,眼看还款日期将近,而因整个服装市场不景气,销售服装无利可图,王某没有销售服装的经验。因此不但收不回成本,而且赔上了多年的积蓄。还款期限到了,李某向王莱催要,王某答应说,就是变卖家中财产也要还给李某。后王某在拍卖家中财物时,朋友赵某知晓情形后告知王某,反正财产拍卖后的钱要还给李某,不如便宜以1万元的价格将一台价值5万元的汽车卖给他。王某表示同意。其间,王某父亲病故,其父有个人合法遗产20万元,其母早亡,继承人只有王某和王弟,因王弟遭遇车祸而残疾,生活困难,王某明确表示放弃自己的继承权。2个月后,王某的财产经核算共拍卖了6万元。李某得知王某以较低的价格把一辆汽车卖给了赵某后,要求王某把已经卖了的汽车收回,重新拍卖。而王桌和赵某均不同意,于是李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认定王某和赵某之间买卖合同以及王某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并要求赵某向自己返还汽车,以冲抵债务。
问题:
李某是否有权请求法院撤销王某和赵某的买卖行为以及王某抛弃继承权的行为?为什么?
选项
答案
本问涉及债权保全撤销权的标的范围问题。债权保全撤销权所针对的可撤销的行为为财产行为,不为身份行为。所说财产行为,依合同法和《合同法解释(一)》之规定及司法实践,具体是指: 第一,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 第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 第三,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的行为; 第四,放弃到期债权的行为; 第五,放弃未到期债权的行为; 第六,无偿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上述财产行为只要是在债权人的债权成立后发生,且导致债务人的偿债能力降低,有害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权人就可依法行使撤销权。所说身份行为,是指因结婚、收养、终止收养、继承的抛弃和承认等行为,身份行为不得撤销。本案中,王某对李某的债务成立在先,该债务合法有效,王某为逃避债务,将自己价值5万元的汽车以1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赵某,该行为具备可撤销行为的客观要件。赵某为了自己之私利,与王某恶意串通,实施该买卖汽车的行为,表明赵某存在主观恶意,因此,王某与赵某买卖汽车的行为完全符合债权撤销权的要件,债权人李某可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买卖行为。但手某抛弃继承权的行为虽然影响李某的债权的实现,但该行为并未使债务人王某已有的责任财产减少,已有的偿债能力降低,故该行为债权人李某不得请求撤销。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KG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试根据《刑法》的规定,论述犯罪未遂的特征和处罚原则,以及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既遂的关键区别。
根据刑法理论,下列哪些行为属于牵连犯?()
甲于2004年11月1日实施了引诱不满14周岁幼女卖淫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引诱不满14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不具备追诉时效中断或延长的情况下,对甲的行为的追诉时效是()。(2008年单选14)
以下事由中能够中断诉讼时效的是()。
我国《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试分析该条法律的规定。
下列选项中,不适用代理的情形是
简述一般缓刑的概念和适用条件。
行贿人向公司、企业人员行贿,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
下列财产抵押权的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有()。
随机试题
熔化极脉冲氩弧焊焊接接头具有良好的冲击韧度,并能减少产生裂纹的倾向。()
肺炎使用抗生素原则哪项不正确
散点分布大致呈直线,随X值增大Y值减小。可初步判断两变量为
甲向乙借款300万元于2008年12月30日到期,丁提供保证担保.丁仅对乙承担保证责任。后乙从甲处购买价值50万元的货物,双方约定2009年1月1日付款。2008年10月1日.乙将债权让与丙,并于同月15日通知甲,但未告知丁。对此,下列嘎f1些是正确的?(
下列情况中,W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下表决权,但可以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有()。
学习策略的实质是陈述性知识。
Thehumannoseisanunderratedtool.Humansareoftenthoughttobeinsensitivesmellerscomparedwithanimals,【C1】______this
队列是限定在表的一端进行插入和在另一端进行删除操作的线性表。允许插入的一端称作。
Theadvantagesanddisadvantagesofalargepopulationhavelongbeena(1)______ofdiscussionamongeconomists.Ithasbeenarg
Newresearchshowsthatchildrenbornafterunplannedpregnanciesdevelopmoreslowlythanchildrenwhoseparentsbadplannedth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