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经过考试成为某县财政局新录用的公务员,但因试用期满不合格被取消录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4年试卷二第44题)

admin2015-04-24  20

问题 王某经过考试成为某县财政局新录用的公务员,但因试用期满不合格被取消录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4年试卷二第44题)

选项 A、对王某的试用期限,由某县财政局确定
B、对王某的取消录用,应当适用辞退公务员的规定
C、王某不服取消录用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法院应当不予受理
D、对王某的取消录用,在性质上属于对王某的不予录用

答案C

解析 《公务员法》第32条规定:“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所以,王某的试用期限已由法律明确规定,不可由某县财政局确定。故A选项错误。
    同法第83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该条中规定的五种情形为辞退公务员的五种情形,而因试用期不合格而取消录用并不在此五种情形之列,因而不适用公务员辞退的有关规定。故B选项错误。
    同法第90条第1、2款规定:“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一)处分;(二)辞退或者取消录用……对省级以下机关作出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再申诉。”取消录用属于对公务员的人事处理,公务员对人事处理不服寻求救济途径应根据上述规定进行。具体而言,救济途径包括两种:(1)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2)向作出人事处理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法律并未赋予公务员通过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人事处理问题的权利:因而本题中王某不服取消录用,只能通过向某县财政局申请复核或向市财政局提出申诉的方式获得救济,而不能提起行政诉讼。故C选项正确。
    录用是取得公务员身份的方式之一,其适用于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取消录用是指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不合格而被取消公务员身份,而不予录用则指因未通过考核而未被公务员单位录用,被不予录用者从未获得公务员身份。因而取消录用与不予录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王某经过考试等法定的录用程序进人试用期后,已经成为某县财政局的公务员,取得公务员身份,因而不能适用不予录用的规定。在试用期不合格而被取消录用,丧失了原本获得的公务员身份,在性质上不属于不予录用。故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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