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A公司与美国B公司签订了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由A公司向B公司销售一批工艺品,双方在合同中约定采用信用证方式付款。合同订立后,B公司依约开来信用证。该信用证规定,货物最迟装运期至9月30日,提单是受益人A公司应向银行提交的单据之一,信用证到期日为10月

admin2010-08-20  37

问题 中国A公司与美国B公司签订了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由A公司向B公司销售一批工艺品,双方在合同中约定采用信用证方式付款。合同订立后,B公司依约开来信用证。该信用证规定,货物最迟装运期至9月30日,提单是受益人A公司应向银行提交的单据之一,信用证到期日为10月15日,信用证未规定交单期。A公司于9月12日将货物装船并取得提单,提单的日期为9月13日。10月5日A公司向银行交单议付。问:A公司能否顺利得到货款?为什么?

选项

答案不能。因为信用证未规定交单期的,根据UCP500,应在装船日后21天内交单,即应在9月13日后的21天内交单,也就是10月4日交单。因此在10月5日交单银行可拒付。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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