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案件中强制措施的适用正确的是( )

admin2009-05-14  12

问题 下列案件中强制措施的适用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被人民法院追加为某案件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但他认为自己与该案无关而拒绝出庭,法院两次传票传唤后,对甲采取拘传措施
B、一审基层人民法院在审理李某诉王某财产所有权纠纷案时,对王某采取拘留措施。王某不服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中级人民法院口头通知撤销了该拘留决定,并于五日后发出决定书
C、赵某是某赡养费案件中负有赡养义务的被告,人民法院对其进行了口头传唤,赵某无理由拒不到庭,人民法院应当对其拘传
D、法院判决李某退还租住的属于王某的房屋,判决生效后李某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王某申请执行。执行人员执行时,李某的表弟张某将执行人员打伤,经院长批准,法院对张某采取15日的拘留并罚款300元

答案8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强制措施的适用,要求考生准确掌握法条的规定。A选项,《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民诉意见》第112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由此可知,拘传对象是必须到庭的被告。甲是本案中的第三人,不属于拘传的对象范围,法院不能对其拘传,A选项不正确。B选项,《民诉意见》第122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复议时认为强制措施不当,应当制作决定书,撤销或变更下级人民法院的拘留、罚款决定。情况紧急的,可以在口头通知后三日内发出决定书。”由此可知,紧急情况下上级法院发出口头通知后,必须要在三日内发出决定书,B选项中口头通知五日后再发出决定书的做法不正确。C选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和《民诉意见》第112条的规定,负有赡养义务的赵某是必须到庭的被告,依法可以对其采取拘传措施,但是只有在赵某经两次传唤拒不到庭的情况下才能拘传,C选项中赵某经一次传唤不到庭就对其采取拘传措施的做法不正确。D选项,《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由此可知,案外人张某将执行人员打伤,可以对其采取拘留或者罚款措施。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5条和《民诉意见》第118条的规定可知,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而且可以合并使用。所以本案中经院长批准后可以对张某一并采取拘留和罚款措施。接下来就要判断拘留的期限和罚款的数额问题。《民事诉讼法》第104条规定:“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一千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本案中对张某拘留15日、罚款300元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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