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一:甲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成立时间较长,大型的建筑工程公司,有在海外承揽大型工程的丰富经验。目前,该公司打算开拓南美市场,但经过分析后,拟进入的A国政局不稳,并且国内经济恶化,通货膨胀率十分严重,而且政变后新上台的军政府不承认前任政府所有签署的相关协议,

admin2015-05-07  36

问题 资料一:甲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成立时间较长,大型的建筑工程公司,有在海外承揽大型工程的丰富经验。目前,该公司打算开拓南美市场,但经过分析后,拟进入的A国政局不稳,并且国内经济恶化,通货膨胀率十分严重,而且政变后新上台的军政府不承认前任政府所有签署的相关协议,另外外汇管制十分严格。因此,该公司决定放弃此地区市场,转而进军中东市场。由于公司资质很好,很顺利的承揽到了为中东某国修建高速公路这一工程。由于工期长,且有“尾款”,并以当地货币结算,在汇出时再按当时牌价折算成美元。该公司为防止业主拖欠工程款,向中信保投保了信用险,为防止汇率波动影响公司最后利润,公司财务部使用相关衍生产品进行对冲,锁定大部分工程款汇率。根据以往同业经验,当工程结束时,工程指挥部使用的奔驰车,工程中使用的日本施工机械等,该国海关会以各种借口扣留在本国,但公司认为几年工程下来,这些设备已大幅度减值,不能因小失大,因此,不再为此而进行其他运作。
资料二:鉴于公司此次开拓海外市场的风险较大,公司专门成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和风险管理职能部门。
(1)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由于本公司创始人刘某担任董事长同时兼任总经理,不宜担任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召集人,因此,公司确定由公司行政董事李某担任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召集人。
(2)公司规定,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向董事会负责,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召集人李某负责主持全面风险管理的日常工作。
(3)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履行全面风险管理的职责,对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
要求:
根据资料二,指出其中的不恰当之处。

选项

答案资料二中的不恰当之处: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召集人应由不兼任总经理的董事长担任;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的,召集人应由外部董事或独立董事担任。本公司董事长兼任总经理,不能成为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召集人,应该由外部董事或独立董事担任,公司由行政董事李某担任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召集人是不恰当的。企业总经理对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向董事会负责。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主持全面风险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拟订企业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方案。本公司将其都归由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召集人李某,是不恰当的。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对总经理或其委托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并不对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因此,情况3不恰当。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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