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17周岁,某汽车修理店职工)与吴某(16周岁。高中学牛)在餐馆就餐时因琐事与赵某(16周岁,高中学生)发生争吵,并殴打赵某致其轻伤。检察院审查后,综合案件情况,拟对黄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吴某作出不起诉决定。请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对黄某的考验期

admin2020-12-29  33

问题 黄某(17周岁,某汽车修理店职工)与吴某(16周岁。高中学牛)在餐馆就餐时因琐事与赵某(16周岁,高中学生)发生争吵,并殴打赵某致其轻伤。检察院审查后,综合案件情况,拟对黄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吴某作出不起诉决定。请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对黄某的考验期,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选项 A、从宣告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之日起计算
B、不计入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
C、可根据黄某在考验期间的表现,在法定范围内适当缩短或延长
D、如黄某违反规定被撤销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而提起公诉,已经过的考验期可折抵刑期

答案B,C

解析 A、B项,《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40条第1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附条件不起诉的,应当确定考验期。考验期为6个月以上1年以下.从人民检察院作出附务件不起诉的决定之日起计算。考验期不计入案件审查起诉期限。”可见,应当是从“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之日起计算。A项错误。考验期不计入案件审查起诉期限。B项正确。
    C项,《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40条第2款规定:“考验期的长短应当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的轻重、主观恶性的大小和人身危险性的大小、一贯表现及帮教条件等相适应,根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的表现,可以在法定期限范围内适当缩短或者延长。”可见,C项正确。
    D项,立法及司法解释中没有“违反规定被撤销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而提起公诉,已经过的考验期可折抵刑期”的相关规定。从理论上讲,考验期内,未成年人并没有处于被羁押的状态。且被撤销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也是因为未成年人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而导致,已过的考验期不应当折抵刑期。D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B、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eV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