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债务人依下列哪些理由对持票人提出抗辩,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admin2010-06-20  25

问题 票据债务人依下列哪些理由对持票人提出抗辩,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选项 A、杨某以背书方式取得汇票,但该汇票背书不连续
B、王某约定交付10万元货物给张某,张某签发一张10万元的汇票给王某。但是王某一直没有按照约定交付货物。王某向张某追索时,张某提出抗辩
C、谢某接受曾某赠与的一张票据,谢某没有给付相应对价
D、崔某因为重大过失取得一张票据

答案A,B,D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条规定:“票据债务人依照票据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对持票人提出下列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票据债务人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并且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二)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非法手段取得票据,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三)明知票据债务人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四)因重大过失取得票据的;(五)其他依法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的。”故应选A、B、D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Xq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