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高某因诈骗罪被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高某不服提出上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高某因诈骗罪被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高某不服提出上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17-05-25
33
问题
高某因诈骗罪被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高某不服提出上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高某可以用口头或者书面形式提出上诉
B、高某可以委托律师提出上诉
C、高某可以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D、高某可以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答案
A,B,C,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16条第l款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据此,AB选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0条的规定,上诉可以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故CD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Ul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有关罚金刑的说法,哪一项是错误的?()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08年10月,已经结婚的甲到A市出差时,在火车上结识了女青年乙,当甲得知乙大学毕业尚未找到合适的工作时,遂编造自己的名字叫张海,现任某部队军长,因病先回家疗养。后又谎称自己的亲属中不少人均在部队中任职,吹嘘自己可以帮助乙解决工作,在交谈中,乙对甲产生了
驾驶员王某开车撞死两名路人后逃逸,公安机关认定王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后检察机关以交通肇事罪对王某提起公诉,受诉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作为案件承办人并担任合议庭审判长的李某,收受了王某之妻所送5万元。合议庭评议时,李某提出王某应负事故同等责任而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下列关于我国《刑法》对于追诉时效期限的规定,其中哪些是正确的?()
下列情况中,王律师的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中国甲公司(卖方)与新加坡乙公司(买方)签订了一份钢材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中国甲公司发货后,以传真的形式将提单发出,待新加坡乙公司付款、中国甲公司收到汇款通知副本后,再将正本提单交付给新加坡乙公司。合同签订后,中国甲公司委托美轮公司承运,美轮公司签发了一套
鲁某与关某涉嫌贩卖冰毒500余克,B省A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后,以鲁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关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一审宣判后,关某以量刑过重为由向B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鲁某未上诉,检察院也未提起抗诉。2015年《立法法》修正后
下列哪一选项属于传闻证据?
《刑事诉讼法》规定,下级法院接到最高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发现有关情形时,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法院,由最高法院作出裁定。下列哪些情形应当适用该规定?()
随机试题
A、Itmayleadtomisunderstandingdespitegoodintentions.B、Itassumesthathumanbeingsareallgood-natured.C、Itmaysometim
首开管理定义先河的_______认为,“管理,就是实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
设函数f(x)在区间f[a,b]连续且不恒为零,则下列各式中不恒为常数的是()
并殖虫病的主要预防措施包括
患者,女,52岁,出现刺激性干咳就诊,胸部X线片及CT示:两肺多发结节,最大直径15mm,考虑多发转移瘤。行开胸探查,左肺上叶舌段楔形切除术。术后病理报告:梭形细胞瘤。怀疑此肿瘤为间叶组织来源,下列标志物有助于诊断的是
A.肝肾不足B.心脾不足C.心肾不足D.肝脾肾不足E.心脾肾不足
牵牛子的功效是
控制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的质量,必须从最基本的______控制入手。
从理论上讲,资产净值应与股价保持一定比例,即资产净值增加,股价上涨;资产净值减少,股价下跌。( )
(2016·河北)基本情绪包括“喜、怒、哀、乐”四种形式。()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