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与被害人为同一单位的职工,被告人居住在A市B区。两人一起外出到桂林旅游期间,被告人盗窃被害人现金1万元,那么对本案的管辖应当如何理解?( )

admin2009-03-25  30

问题 被告人与被害人为同一单位的职工,被告人居住在A市B区。两人一起外出到桂林旅游期间,被告人盗窃被害人现金1万元,那么对本案的管辖应当如何理解?(    )

选项 A、应当由A市B区人民法院审判
B、可以由A市B区人民法院审判
C、应当由桂林市犯罪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审判
D、可以由桂林市犯罪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审判

答案2,8

解析 刑事案件一般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本案中被告人和被害人属于同一单位,也可由被告人居住地法院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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