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有限责任公司拖欠乙股份公司货款不还,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
甲有限责任公司拖欠乙股份公司货款不还,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
admin
2009-03-15
17
问题
甲有限责任公司拖欠乙股份公司货款不还,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张某连续持有乙公司1%的股份已达 3个月,张某有权请求乙公司监事会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还款
B、王某、李某、于某连续合计持有乙公司1%的股份已达1年,三人有权请求乙公司监事会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还款
C、乙公司监事会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未提起诉讼的,王某、李某、于某三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还款
D、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会使乙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王某、李某、于某三人有权不向监事会请求,直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还款
答案
1
解析
《公司法》第152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该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只有连续180日持有公司1%以上的股份的,才能请求监事会或者监事提起诉讼和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A选项中张某连续持有公司1%的股份只有3个月,所以张某无权请求乙公司监事会提起诉讼。B选项中王某、李某、于某连续合计持有乙公司1%的股份已达1年,所以三人有权要求乙公司监事会提起诉讼。监事会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未提起诉讼,三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情况紧急的,三人有权直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所以BCD选项均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QI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乙两公司根据仲裁协议,向A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审理中,两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并申请仲裁庭依和解协议作出裁决。裁决作出后,甲公司拒不履行其义务,乙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甲公司则向法院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法院的下列做法中错误的是:(
人民法院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裁定不予执行后,当事人的纠纷解决途径是:()
甲电子公司与乙电脑公司签订合同。并约定一切纠纷均提交北京仲裁委解决。随后争议发生,在北京仲裁委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仲裁庭作出调解书。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曹某经营一家面馆,于2015年1月向孙某借款2万元用于面馆经营,约定借款期限为1年,合同中未约定利息条款。但2016年1月合同到期后,曹某以经营不善为由,并未偿还贷款,孙某一直催促还款。但并未到法院起诉。2017年2月,孙某至曹某经营的面馆,再次催促还款未
小张因为急需购买婚房而向同学小王借款。为了顺利拿到借款,小张向自己开贸易公司的舅舅借用了合同专用章,以该贸易公司的名义与小王签订了借款协议并拿到借款50万元。借款到期后。小王经过多次索要,仍旧没有得到任何清偿。于是小王诉至法院,请求拿回借款和利息。则关于本
在同一诉讼程序中,甲对乙提起两个诉。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张力向下城区法院起诉,请求王明按照买卖合同的内容交付标的物。下列王明的哪种行为构成了反诉:()
2015年4月,中国甲公司同美国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合同履行出现争议,则双方应当将争议提交瑞士仲裁机构仲裁解决。甲公司收到货物后。发现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的约定。遂于2015年10月10日向中国某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乙公司
甲诉乙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甲胜诉。在执行过程中,甲和乙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将判决中确定的乙向甲偿还1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80万元,协议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还清。乙按照和解协议的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后甲以发现新证据为由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对再审申请进行审查时,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内幕信息的是()。
随机试题
以下叙述()不正确。
A.石膏托固定B.冷敷C.热敷D.清创缝合E.按摩挫伤急性期
垂体性甲状腺功能亢进与甲状腺性甲状腺功能亢进的鉴别是前者
“应收票据”项目应根据“应收票据”总账余额填列。()
摇头丸MDMA()
用列表法编制的弹性预算,主要特点有()。
A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对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假设A公司2×16年年初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均为0。2×16年税前会计利润为2000万元。2×16年发生的交易事项中,会计与税法处理存在差异的事项如下:(1)2×16年12月3
从员工角度来讲,员工培训需求大体有______。
一个志愿者小组每天到超市打工半小时,每人每天可挣3元钱,到11月11日,他们一共挣了1764元,这个小组计划到12月9日挣足3000元,捐给“希望工程”,因此小组必须在几天后增加一个人。那么增加的这个人应该从11月几日起每天到超市打工,到12月9日才能恰好
下列二叉树描述中,正确的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