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李某,男,24岁,因盗窃案于2009年4月被逮捕,人民检察院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被害人马某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指定1名审判员独任审理该案。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案情比较复杂。应由合议庭审理。人民法院认为该案符合简易程序条件,自己有权决定审判
李某,男,24岁,因盗窃案于2009年4月被逮捕,人民检察院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被害人马某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指定1名审判员独任审理该案。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案情比较复杂。应由合议庭审理。人民法院认为该案符合简易程序条件,自己有权决定审判
admin
2018-09-10
36
问题
李某,男,24岁,因盗窃案于2009年4月被逮捕,人民检察院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被害人马某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指定1名审判员独任审理该案。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案情比较复杂。应由合议庭审理。人民法院认为该案符合简易程序条件,自己有权决定审判的组织形式,遂于2009年5月6日指派审判员王某开庭审理。法庭审判过程中.辩护人提出被告人李某患有精神病,其盗窃行为是病情所致。人民法院便指定该县县医院为李某做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经过一个半月的鉴定,李某被确诊为精神病患者,审判员王某于7月8日对李某作出无罪判决。7月15日,在押被告人李某得以释放。
问题:
(1)一审人民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判该案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2)对被告人李某的精神病鉴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3)本案中,经鉴定李某患有精神病后,一审人民法院适用的程序是否有误?请说明理由。
(4)本案中,一审法院的审理是否超出法定期间?请说明理由。
(5)释放被告人李某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选项
答案
(1)本题考查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一审人民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判该案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8条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①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②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③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而《刑诉解释》对此作了更详细的说明:对于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时没有建议适用简易程序,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08条第(1)项规定,拟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书面征求人民检察院的意见。人民检察院同意并移送全案卷宗和证据材料后,应当适用简易程序。据此,法院没有决定适用简易程序的自主权。须经人民检察院同意。(此处关于“法院没有适用简易程序的自主权”说法尚有讨论的余地:①《刑事诉讼法》第20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可以建议珐院适用简易程序,但并未规定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必须经过检察院同意。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征求人民检察院与被告人、辩护人的意见。人民检察院同意并移送全案卷宗和证据材料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从效力上刑事诉讼法应当优于该意见。③就法理而言,人民法院对应当适用何种程序应当具有最终决定权,审判组织、适用程序违法可以按照法院内部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纠正,检察院仅有建议的权利)本案中,人民检察院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人民法院就不得坚持适用。 (2)本题考查鉴定程序的问题。对被告人李某的精神病鉴定符合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145条规定,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本案中,由于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法条中并未规定在何级别的医院进行,所以人民法院指定县医院为李某作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符合法律规定。 (3)本题考查禁止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一审人民法院在法庭审理过程中适用的程序有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9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①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②有重大社会影响的;③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④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诉讼法》第215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按照本章第一节或者第二节的规定重新审理。也就是说,应按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本案的审理过程中.经鉴定被告人患有精神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9条的规定,不应适用简易程序,法院应当中止审理,将简易程序转为第一审普通程序。 (4)本题考查法院的审理期限。一审法院的审理未超出审理期限。《刑事诉讼法》第147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20日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刑诉解释》第165条规定,以月计算的期限,自本月某日至下月某日为1个月,如本月1日收案至下一个月1日、本月最后1日至下一个月最后1日为1个月的审理期限;半月一律按15日计算期限。由此,人民法院实际的审理时间自5月6日始,中间经过一个半月的精神病鉴定时间和20日的审理期限,至7月11日期间届满。法院在7月8日宣判未超过审限。 (5)本题考查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判决的执行。释放被告人李某的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249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而在本案中.被告人在7月8日被宣判无罪后,7月15日才得以释放,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Fb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期间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在多长时间内补充侦查完毕?假如本案受害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应在多长时间内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应如何处理?
何地法院对本案具有诉讼管辖权?原告关于管辖权的上诉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案情:甲公司与龙某签订一投资合同,约定:双方各出资200万元,设立乙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以其土地使用权出资,龙某以现金和专利技术出资(双方出资物已经验资);龙某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亏损按出资比例分担。双方拟定的公司章程未对如何承担公司亏损作出规定,其他内
近年来,社会中出现的种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现象。如2002年,经人介绍,北京某商贸公司打算购买某企业欲出售的一套房屋,双方商定了价格、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时间。可过了没多久,售房企业就将该套房屋以更高的价格卖给了别人。为此,商贸公司要求售房企业承担违约责任赔
案情:河南省甲市的李某与住在乙市的杨某是关系很好的朋友,2001年5月,杨某想买一辆卡车跑运输,因资金不够向李某借5万元钱,李某划给杨某一张5万元的支票,两人签订了借款协议,协议约定:杨某一年后还钱,最迟不迟于5月底。除此以外,两人再无其他债务纠纷。到2
原告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几年?原告A公司提起诉讼之后,对诉讼时效发生何种法律效力?
案情:张洁,16岁。一天,她到某体育器材公司以9000元购买了一部美国原装高级跑步机,她父母认为她尚未成年,没有征得家长同意,不能进行大数额的买卖,要求公司退款。而张洁提出她是做临时工、自食其力的青年,不愿退货。 问题:
余某一直保持沉默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检察机关的哪些行为有违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
余某一直保持沉默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侦查机关的哪些行为有违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
张某所列被告是否正确?为什么?本案是否属于涉外民事诉讼?为什么?
随机试题
细菌的菌落根据表面特征不同,可分为
正常小儿后囟闭合的时间一般于生后
用纸色谱法分离黄酮类化合物的双糖苷、单糖苷和苷元,以BAW系统(上层)展开,Rr顺序为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有()进行审查。
我国通常将会计核算概括为设置账户、复式记账、填制和审核凭证、成本计算以及编制报表。()
综合布线系统管内穿放大对数电缆时,直线管路的管径利用率应为50%~60%,弯管路的管径利用率应为40%~50%。()
盲人、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这是()的体现。
在本质上是社会关系尤其是社会利益关系的表现形式的是()。
Themainpurposeofthepassageisto______.Thetoneofthefinalparagraphcanbestbedescribedas______.
Enoughsleepisimportanttohealth.Theamountofsleep【C1】_______dependsontheageofthepersonandtheconditionsinwhich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