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国有企业工作的吴某,在向该企业递交辞职书的第二日不辞而别,对这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该企业决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下列关于该企业有权要求吴某赔偿单位损失的选项有:

admin2014-03-16  28

问题 在某国有企业工作的吴某,在向该企业递交辞职书的第二日不辞而别,对这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该企业决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下列关于该企业有权要求吴某赔偿单位损失的选项有:

选项 A、该单位招收录用吴某时向有关管理机构交纳的200元行政管理费用
B、企业为培养吴某,曾派他到国外学习,企业为此支付培训费用1万元
C、由于吴某不辞而别,企业没有及时找到人员顶替吴某的工作,由此给该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
D、由于吴某不辞而别,给该企业生产造成间接经济损失4万元

答案A,B,C

解析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 90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ABC三项当选,D项的间接经济损失不属于劳动者赔偿范围,故D项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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