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行政法规设定的有关经济事务的行政许可,下列哪个机关有权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条件在本行政区域内停止实施该行政许可?( )

admin2013-06-09  26

问题 对行政法规设定的有关经济事务的行政许可,下列哪个机关有权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条件在本行政区域内停止实施该行政许可?(   )

选项 A、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B、较大的市、省会城市的人民政府
C、县、自治县、不没区的市人民政府
D、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

答案A

解析 经常性行政许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以法律、国务院以行政法规、有权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地方性法规来设定。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效力等级来确定。即上一个等级没有设定的,下一个等级才可以设定。对于国务院行政法规设定的有关经济事务的行政许可,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认为可以通过前述设定的优先原则所列方式能够解决的,经过报国务院批准的程序后,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停止实施该行政许可。相关法律规定在《行政许可法》第21条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法规设定的有关经济事务的行政许可,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认为通过本法第十三条所列方式能够解决的,报国务院批准后,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停止实施该行政许可。”因此,本题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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