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作为青青公司的采购员到上海出差,为本公司采购一批原材料。到上海后,得了一种传染病,不能进行采购活动,考虑到青青公司急需生产原料,就将其代理事项转托给自己在上海工作的朋友乙,同时向公司说明。青青公司由于没有多余人手,就同意由乙作为临时采购员进行采购。结果由

admin2014-02-18  27

问题 甲作为青青公司的采购员到上海出差,为本公司采购一批原材料。到上海后,得了一种传染病,不能进行采购活动,考虑到青青公司急需生产原料,就将其代理事项转托给自己在上海工作的朋友乙,同时向公司说明。青青公司由于没有多余人手,就同意由乙作为临时采购员进行采购。结果由于乙的经验不足,导致其从天天公司购买的原材料比正常价格高出10万元。青青公司拒绝承认该交易的效力,要求甲个人承担责任。
请根据以上案情回答以下问题:
    (1)乙与天天公司进行的签约行为是哪种类型的代理?
    (2)青青公司的主张能否成立?为什么?
    (3)如果由于甲在转托时未将授权范围说清楚,而导致乙的行为给天天公司造成了损失,该损失应当如何承担?

选项

答案(1)乙的行为属于复代理行为。(2)不成立。因为甲的转委托行为已经征得青青公司的同意,乙的代理行为的后果应当由青青公司承担。(3)原则上,复代理已经成立,复代理人对自身的代理行为对被代理人负责,但如果代理人违反选任责任、指示责任和授权不明责任时,代理人仍然要对复代理人的行为负责。即甲要对青青公司负责。但本题中复代理合法,青青公司应该对复代理人的行为负责,即负担对天天公司的债务,只是有权向甲追偿其因授权不明而应承担的责任。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8iU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