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乙共同对丙实施严重伤害行为时,甲误打中乙致乙重伤,丙乘机逃走。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二52题)
甲、乙共同对丙实施严重伤害行为时,甲误打中乙致乙重伤,丙乘机逃走。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二52题)
admin
2019-11-02
29
问题
甲、乙共同对丙实施严重伤害行为时,甲误打中乙致乙重伤,丙乘机逃走。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二52题)
选项
A、甲的行为属打击错误,按照具体符合说,成立故意伤害罪既遂
B、甲的行为属对象错误,按照法定符合说,成立故意伤害罪既遂
C、甲误打中乙属偶然防卫,但对丙成立故意伤害罪未遂
D、不管甲是打击错误、对象错误还是偶然防卫,乙都不可能成立故意伤害罪既遂
答案
C,D
解析
本题考查事实认识错误。
AB项,对象错误,是指行为人误把甲对象当作乙对象加以侵害,而甲对象与乙对象体现相同的法益,行为人的认识内容与客观事实仍属同一犯罪构成的情况。打击错误,指由于行为本身的误差,导致行为人所欲损伤的对象与实际受害的对象不一致,所欲损伤的对象与实际损伤的对象体现相同的法益。本案中,“甲、乙共同对丙实施严重伤害行为时,甲误打中乙致乙重伤”,构成打击错误,而非对象错误。在打击错误时,法定符合说认为只要意欲打击的对象和最终被打击的对象属于同一犯罪构成,就犯罪既遂;具体符合说认为只有行为人意欲打击的对象和最终被打击的对象完全一致时才成立该罪的既遂。根据具体符合说,甲想要打中丙,但是误击中了乙,甲对丙成立故意伤害罪的未遂,对乙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故AB项错误,不当选。
C项,偶然防卫,是指故意或者过失侵害他人法益的行为符合了正当防卫的情况,客观上起到了人身防卫的效果。本案中,“甲误打中乙致乙重伤,丙乘机逃走”,此时对乙构成偶然防卫,对丙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未遂。故C项正确,当选。
D项,“甲误打中乙致乙重伤”,可知乙是被害人,不可能自己对自己成立故意伤害罪的既遂。故D项正确,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6w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选项中的表述,哪一或哪些项不属于对狭义的法的适用的理解?()
下列有关司法独立原则的理解,错误的有()
我国宪法第3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里的“法律”应作()
某省人民政府鉴于本省毒品犯罪猖獗的状况,组织一些专家及相关领域的专门人士起草了《关于增设吸毒罪的决定》,并提交省人大审议通过。对于以上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些选项?()
不管谁受到伤害,也不管谁是受害者,伤害者补偿受害者,受害者从伤害者那里得到补偿,这就是正义。这种观点中的正义称为()
以下有关法与改革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在西方历史上,继亚里士多德提出“法治优于人治”之后,第一个直接明确提出类似观点的学者是()
2013年11月11日,大学生小潘在浏览门户网站新狐狸网络时看到大幅弹出广告,由网络红人angle邓作为代言人网络购物平台“好东好西”的代言人,推荐上万款各种商品。小潘平时就是angle邓的超级粉丝,再加上看到优惠的价格,不禁怦然心动,遂在“好东好西”平台
郭某应聘到天天饭店做厨师,双方于2008年1月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包食宿,不支付了资,不为郭某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试用期满进行考试,若考试不合格则不予录用,合格则录用为正式员工,每月工资2000元。天天饭店称由于是餐饮行业,为食品
2011年5月,某地人民法院受理了该县农业银行诉李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因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标的额都在3万元以下,符合小额速裁案件的受理标准。经征求原、被告意见,同意适用“小额速裁”。该院开庭不到30分钟,双方当事人便达成了调解协议。关于该审判
随机试题
HarmfulnessofFakeCommodities(1)目前社会上有不少假冒伪劣商品。(2)为什么会有这种现象。(3)说明假冒伪劣商品对消费者个人、社会等的危害。
小儿厌食脾胃气虚的治疗原则是()
下列哪项不属于四诊中听声音的内容
A.处方药信息B.非处方药信息C.戒毒药品信息D.医疗器械信息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不得发布
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是()。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的性质。
建立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和奖惩机制是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重要内容之一。( )
UNIX是可以使用命令运行、极具灵活性的操作系统,下列关于UNIX操作系统特性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我国刑法对特殊防卫权是如何规定的?
Universitiesareinaseeminglyself-contradictoryposition.AsStefanCollinipointsoutinhisbook,theseancient【C1】______h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