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李某为写一篇关于各部委副职分工的论文,从2011年5月中旬开始,先后向14个部委申请公开各部委副职的分管部门、兼职状况等信息,但有三个部委拒绝公开。2011年9月,李某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将这三个部委告上了法院,要求判决三个部委公开相关信息。在
李某为写一篇关于各部委副职分工的论文,从2011年5月中旬开始,先后向14个部委申请公开各部委副职的分管部门、兼职状况等信息,但有三个部委拒绝公开。2011年9月,李某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将这三个部委告上了法院,要求判决三个部委公开相关信息。在
admin
2013-03-06
35
问题
李某为写一篇关于各部委副职分工的论文,从2011年5月中旬开始,先后向14个部委申请公开各部委副职的分管部门、兼职状况等信息,但有三个部委拒绝公开。2011年9月,李某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将这三个部委告上了法院,要求判决三个部委公开相关信息。在诉讼过程中,三个部委向李某公开了相关信息,李某撤诉。
对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选项
A、三部委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B、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C、李某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D、三部委所在地的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案
D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14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因此对于三个部委的行政行为不服所提起诉讼的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因此A、B项错误。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本题答案为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00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农村信用社招聘分类
0
公共基础知识
农村信用社招聘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银行会计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根据相关规定,库存现金限额应按照企业日常零星开支需要量来核定。库存现金低于限额时,可以签发()从银行提取现金,补足限额。
如果某投资项目的相关评价指标满足以下关系:NPV>0,NPVR>0,IRR>ic,PP>N/2,则可以得出的结论是()。
根据相关者利益最大化财务管理目标理论,承担最大风险并可能获得最大报酬的是()。
A、B企业均投入500万元的资本,本年获得利润30万元,但A企业获得现金,B企业为应收账款,若分析的结论为二者的收益水平相同的结论,则得出此结论的原因为()。
根据我国《会计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的工作有()。
下列哪些是计算机的特点?()
将十六进制数23.2转为二进制数是100011.0010。()
随机试题
已知车床中滑板丝杠螺距为5mm,刻度盘圆周等分100格,试计算:(1)当摇手柄转过1格时,车刀移动了多少毫米?(2)若刻度盘转过20格,相当于将工件直径车小了多少毫米?(3)若将工件直径从70mm一次进给车削到直径65mm,刻度盘应转过几格?
Sixteenyearsago,EileenDoyle’shusband,anengineer,tookhisfourchildrenupforanearlymorningcupoftea,packedasmal
A、在注册的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B、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字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C、方可开具处方D、其处方权即被取消E、经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审核、并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
硬膜外麻醉最严重的并发症是:
急性化脓性牙髓炎的特点应除外
甲晚10点30分酒后驾车回家,车速每小时80公里,该路段限速60公里。为躲避乙逆向行驶的摩托车,将行人丙撞伤,丙因住院治疗花去10万元。关于丙的损害责任承担,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卷三—20,单)
当日买进的权证,当日可以行权。当日行权取得的标的证券,当日可以卖出。( )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根据下图,回答101-105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Ⅰ.2001年该省工业产品出厂价格约为2569元/吨Ⅱ.2005年该省工业产品出厂价格低于天然原油购进价格Ⅲ.该省2000-2006年上半年利润总额增幅最大的年份是
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