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撤销与解除的区别和联系。[中国政法2021年研]

admin2022-09-19  29

问题 合同的撤销与解除的区别和联系。[中国政法2021年研]

选项

答案(1)合同撤销,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允许撤销权人通过行使撤销权而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的行为。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尚未开始履行或者尚未全部履行之前,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自始或者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 (2)合同撤销与合同解除的区别: ①权利行使方法不同。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可以由善意相对人单方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自该通知到达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时生效。合同的解除权都可以由当事人一方行使,即单方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并用通知的形式告知对方,该通知到达对方之时合同即解除。如果对方对此有异议,则由对方提起诉讼或仲裁的方式来否定解除行为的效力。解除权往往也要在一定期限内行使,即如果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②对合同效力的影响不同。合同撤销从根本上否定合同的效力,被撤销的合同视为自始不生效;合同解除根据合同的履行情况和合同的性质可分为有溯及力的合同解除和没有溯及力的合同解除。 ③适用范围和发生原因不同。从适用范围看,合同撤销的适用范围比较广泛,不仅适用于欠缺有效要件的合同领域,而且适用于有瑕疵的意思表示及民事法律行为场合;而合同解除仅仅适用于有效成立的合同提前消灭的情况。从发生原因来看,合同撤销的原因由法律直接规定;而合同解除的原因既有法律规定的,也有当事人约定的。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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