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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犯罪既遂的认定。(2011一法专一35)
试论犯罪既遂的认定。(2011一法专一35)
admin
2021-10-25
25
问题
试论犯罪既遂的认定。(2011一法专一35)
选项
答案
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完整地实现了刑法分则条文所规定的某一具体犯罪的全部构成事实。 关于犯罪既遂的认定标准,在理论上有如下三种主张: (1)结果说,认为犯罪既遂是指故意犯罪的实行行为造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结果。据此,故意犯罪的实行行为没有造成刑法规定犯罪结果的,属于犯罪未遂。 (2)目的说,认为犯罪既遂是指故意犯罪的实行行为达到了行为人的犯罪目的。据此,故意犯罪的实行行为没有达到行为人犯罪目的的,属于犯罪未遂。 (3)构成要件(齐备)说,认为犯罪既遂是指犯罪行为完全具备了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情况。据此,犯罪行为没有完全具备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属于犯罪未遂。 依照刑法分则的规定,犯罪既遂的形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实害犯。行为必须已造成法定的实害后果,才是该罪的既遂。典型的如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 (2)危险犯。危险犯的特征是只要发生侵害法益的现实危险即为犯罪既遂。典型的如破坏交通工具罪、放火罪等。 (3)行为犯。行为犯的特征是犯罪行为实施到一定程度即构成既遂。只要实行了某种犯罪行为,就是该罪的既遂。典型的如非法拘禁罪、绑架罪等。 认定既遂,采取“构成要件齐备说”,即主要根据分则条文的具体规定来认定。既遂认定属于分则问题,应当个案掌握。成立行为犯、危险犯的既遂,往往不以犯罪人达到犯罪目的 或者造成特定的危害结果为必要。因此,以犯罪人达到犯罪目的或造成特定后果为判断既遂标准的观念是片面的。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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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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