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甲将自己的手机借给乙使用,乙不小心将手机遗失,被丙捡到。丙在自己家中将该手机卖给不知情的丁,丁为了担保自己的债务将该手机出质给戊。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甲将自己的手机借给乙使用,乙不小心将手机遗失,被丙捡到。丙在自己家中将该手机卖给不知情的丁,丁为了担保自己的债务将该手机出质给戊。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dmin
2020-02-02
20
问题
甲将自己的手机借给乙使用,乙不小心将手机遗失,被丙捡到。丙在自己家中将该手机卖给不知情的丁,丁为了担保自己的债务将该手机出质给戊。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乙对手机的占有属于善意占有
B、丙对手机的占有属于恶意占有
C、丁对手机的占有属于有权占有
D、戊对手机的占有属于自主占有
答案
B
解析
丙作为拾得人,以侵占的意思占有,属于恶意占有。选项A,乙是借用人,基于债权而占有,乙为有权占有;选项C,因手机属于遗失物,根据《物权法》第107条的规定,丁不能善意取得,其对手机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选项D,戊以为自己为质权人,没有据为己有的意思,其为他主占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vu2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题库税务师职业资格分类
0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税务师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在本案中,拘留处罚属于()。对本案具有管辖权的一审法院()。
在行政诉讼中,()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内进行审查。
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无论受理还是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都应当采用( )的方式进行告知。
就房屋租赁关系而言,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就房屋抵押关系而言,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下列选项中,关于举动犯的犯罪既遂说法不正确的是( )
根据《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不支持当事人基于()提出诉讼时效抗辩。
纳税人就纳税争议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前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
根据民法理论和有关规定,下列有关诉讼时效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下列情形中,当事人主张诉讼时效抗辩,能够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是()。
随机试题
A.输血前肌内注射异丙嗪25mgB.输血前输入少量等渗盐水C.输血1000ml应静脉注射10%葡萄糖酸钙D.皮下注射0.1%肾上腺素1mlE.热敷双侧腰部,保护双肾输血时为防止过敏反应的发生应
A.约束纵行诸经B.加强了十二经脉中相为表里的两经在体表的联系C.加强了十二经脉中相为表里的两经在体内的联系D.调节十二经脉的气血E.分主一身左右之阴阳剐络的生理功能为
铜期货市场出现反向市场的原因可能有( )。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母公司对本期增加的子公司进行的下列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有()。
赵某、钱某、孙某、李某拟发起设立北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公司),初步拟订的公司章程包括以下内容:①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赵某、钱某共以货币600万元出资;孙某以实物作价出资,绎评估机构评估为800万元;李某以其专利技术出资,作价600万元。因为资
A旅行社与B饭店在旅游合同中都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对此,()违约责任。
对于获得知识的理解,认为主要有“亲知”“闻知”和“说知”三种途径的思想家是我国古代的()。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与传统作文考试不同,是对分析驾驭材料的能力与对表达能力并重的考试。 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资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的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申论要求”依次作答,答案书写在指定位置。二、资料
Dotryyourbesttofinishit,______you?
上海自由贸易区(FreeTradeZone,FTZ)于2013年9月开园。建立自贸区是中国改革开放新时代的一个重要决定。自贸区位于上海市的郊区,面积为28.78平方公里。它的建立旨在探索新途径,以减少政府干预和向全球投资者(investor)更广泛地开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