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乙持刀抢劫出租车司机甲,刺了甲一刀后强行抢走财物后下车逃跑。甲发动汽车追赶,在乙往前跑了100米处将其撞成重伤并夺回财物。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乙持刀抢劫出租车司机甲,刺了甲一刀后强行抢走财物后下车逃跑。甲发动汽车追赶,在乙往前跑了100米处将其撞成重伤并夺回财物。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18-08-09
19
问题
乙持刀抢劫出租车司机甲,刺了甲一刀后强行抢走财物后下车逃跑。甲发动汽车追赶,在乙往前跑了100米处将其撞成重伤并夺回财物。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防卫过当
B、紧急避险
C、正当防卫
D、事后防卫
答案
C
解析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实施侵害的人所采取的合理的防卫行为。依据特别防卫权,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乙持刀抢劫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对其采取的致其重伤的防卫行为不属于防卫过当,A选项错误。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区别之一在于对象不同:紧急避险损害的对象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正当防卫损害的对象只能是不法侵害人。甲是针对乙的不法侵害行为,商接对乙采取反击行为,不属于紧急避险,B选项错误。成立正当防卫需要满足五个条件:(1)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2)不法侵害正在进行;(3)防卫行为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4)防卫必须是基于保护合法权利免受不法侵害的目的;(5)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甲完全满足正当防卫的条件,成立正当防卫,C选项正确。不法侵害尚未结束,是指不法侵害行为或其导致的危害状态尚在继续中,防卫人可以用防卫手段予以制止。在财产犯罪中即使犯罪已经既遂,但犯罪人没有离开犯罪现场,被害人采取防卫行为仍可以挽回损失的,应视为不法侵害尚未结束,不属于事后防卫。D选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u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故意毁坏财物罪,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恐怖活动组织的特征是()
刑法中的因果关系的特征是()
张三受甲公司委托为其开发一种新型装饰涂料,双方未约定专利申请权归属。其后,张三找来朋友王五帮助自己收集和整理资料,并让朋友李四为其充当助手,解决设备问题。发明完成后,专利申请权属于()
简述定金合同的特征
简述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王某答应张某在2006年5月3日,也就是张某13岁生日时赠送张某一只牧羊犬甲。在张某生日当天,王某带牧羊犬甲去张某家的路上不慎将甲丢失。当日,郑某发现甲甚为喜欢,决定带回家中喂养。2007年6月郑某给牧羊犬配种生下两只小狗乙和丙,支付配种费2000元。郑某
关于共有,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简述剥夺政治权利刑罚的适用范围与适用对象。
(2012年真题)某童星15周岁,其演出收入能够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该童星未经监护人同意独立实施的下列行为中,有效的是
随机试题
患儿男,9岁。上学时不慎跌跤,右膝部出现血肿。既往常有类似情况发生,父母身体健康。采集病史时应特别注意询问A.既往膝部受伤和血肿情况B.家族史C.近期服药史D.过去治疗的情况E.过去发病时X线检查情况
口腔流行病学中影响龋病流行的因素有
真人养脏汤主治之久泻久痢的主要病机是
关于TFⅡD的叙述,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某合伙企业“金鹏皓宇”,其中A出资60%,B、C各出资20%,A被推举为负责人。在与金鹏皓宇的债务人D的一场诉讼中,A未与B、C商量而放弃金鹏皓宇对D的债权5万元,B、C知道后表示反对。A放弃债权的行为的效力应认定为()。
监护人的职责包括()。
医生在诊病时常使用听诊器,听诊器的工作原理是( )。
设试确定常数a,b,c,使f(x)在x=0点处连续且可导.
OSI网络管理标准定义了网管的五大功能。比如对每一个被管理对象的每一个属性设置阈值、控制域值检查和告警的功能属于(54);接收报警信息、启动报警程序、以各种形式发出警报的功能属于(55);接收告警事件、分析相关信息、及时发现正在进行的攻击和可疑迹象的功能属
CreativityEnvironmentI.WhatwedoincreativethinkingA.TheExplorer—ourroleforcollectingmaterialsandinformationB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