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张某个人出资在甲市设立一家快餐店。由于经营得当,很快名声远扬。为扩大规模,张某于半年后在乙市又设立一家快餐分店。根据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以下观点正确的是:
张某个人出资在甲市设立一家快餐店。由于经营得当,很快名声远扬。为扩大规模,张某于半年后在乙市又设立一家快餐分店。根据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以下观点正确的是:
admin
2009-04-14
33
问题
张某个人出资在甲市设立一家快餐店。由于经营得当,很快名声远扬。为扩大规模,张某于半年后在乙市又设立一家快餐分店。根据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以下观点正确的是:
选项
A、张某应在甲市的登记机关申请快餐分店的登记,并报乙市登记机关备案
B、张某应在乙市的登记机关申请快餐分店的登记,并报甲市登记机关备案
C、乙市快餐分店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其民事责任自负
D、乙市快餐分店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其民事责任由甲市快餐店承担
答案
2,8
解析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4条:“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支机构经核准登记后,应将登记情况报该分支机构隶属的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机关备案。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依此可知BD项中的观点是正确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7z8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案情:甲欲出卖自家的房屋,但其房屋现已出租给张某,租赁期还剩余1年。甲将此事告知张某,张某明确表示,以目前的房价自己无力购买。甲的同事乙听说后,提出购买。甲表示愿意但需再考虑细节。乙担心甲将房屋卖与他人.提出草签书面合同,保证甲将房屋卖与自己,甲同意。甲
2009年10月,中国某市对外贸易进出口总公司与波兰某钢铁公司在北京市签订了一份某型号钢材的购销合同。该合同约定如果履行合同发生纠纷,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后波兰公司并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构成违约,并给中国某市对外贸易进出口总公司造
某市食品厂和另一市某商场签订了一份长期供货合同。最初的一段时间内,食品厂都能够按照合同的约定交付货物。但是后来由于受到外部的冲击,食品厂的效益下滑,同时由于机器设备老化,生产出来的产品的质量下降。因此供给商场的产品多为次品,导致消费者大量投诉,严重影响了该
某市食品厂和另一市某商场签订了一份长期供货合同。最初的一段时间内,食品厂都能够按照合同的约定交付货物。但是后来由于受到外部的冲击,食品厂的效益下滑,同时由于机器设备老化,生产出来的产品的质量下降。因此供给商场的产品多为次品,导致消费者大量投诉,严重影响了该
太阳公司经营房地产开发,在有偿取得某幅土地的使用权之后,由于资金困难,与月亮公司签订了合作开发合同,约定由双方共同投资并分享该开发项目的利润。但双方未实际履行。此后,环球公司就同一幅土地以更优惠的条件与太阳公司签订了一份合作开发合同并开始实际履行。三方之间
亨通股份有限公司因天银公司拒不履行生效的判决所确定的给付货款600万元的义务,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亨通公司与天银公司达成和解协议,从2009年6月起分三次履行义务,6月底还款300万元,8月底前还款200万元,10月底前还款100万元。法院裁
小王和小刘系大学同学,毕业后二二人决定自主创业,于是合伙出资20万元成立了“宏志电子用品商店”,主要出售电子词典、MP4等电子产品。根据合伙协议,合伙期限为3年。期满后,二人均可要求终止合伙关系。在经营期间共获收益35万元,二人对如何分配利益发生纠纷,于是
周某有三个儿子,周某生前同次子共同生活在A地。周某死后留有遗产房屋数间在B地,该房屋一直为次子占据和使用。周某的长子(居住C地)和三子(居住D地)提出要求作为周某的法定继承人分割该遗产,但是,周某的次子始终没有答应,而是一直对该房屋占有和使用。后周某的长子
周某有三个儿子,周某生前同次子共同生活在A地。周某死后留有遗产房屋数间在B地,该房屋一直为次子占据和使用。周某的长子(居住C地)和三子(居住D地)提出要求作为周某的法定继承人分割该遗产,但是,周某的次子始终没有答应,而是一直对该房屋占有和使用。后周某的长子
A市某钢筋有限公司排放的废水污染了罗水县甲、乙、丙3个村共有的水库,受损达数万元。3个村联合向法院起诉索赔。经过法院调解,钢筋有限公司同意支付索赔金额的50%,甲、乙表示同意,遂与钢筋有限公司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书送达丙村时,丙村拒收,并声明当天调解他们不在
随机试题
国庆长假,赵大、钱二、张珊、李思、王伍五位同事打算出国游玩,因为时间有限,每个人只能从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日本、韩国五个国家中选择两个国家游玩,并且每个国家也恰好有两个人选择。同时还需要满足以下奈件:(1)如果赵大去马来西亚,则张珊不去泰国。
急性腹膜炎发生休克的主要原因是
能增强补肝肾作用的是能降低酸性,增强补肾涩精,固精缩尿作用的是
在设备工程实施过程中,设备工程监理单位的主要任务不包括( )。
上海进出口公司(SHANGHAIIMPORTANDEXPORTCO.LTD.)于2007年2月10日与澳大利亚KKK公司就全棉男式六袋短裤(Men’s100%cottondrill6pocketshort)签订一份销售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下列关于实体现金流量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苏芬战争
Justover10yearsago,IngmarBergmanannouncedthatthewidelyacclaimedFannyandAlexanderwouldmarkhi,lasthurrahasaf
ScientistshavedeterminedthatArchaeopteryx,theearliestknownbird,wasdefinitelybirdbrained,meaningnodisrespect.Indee
A、Heagreeswiththewoman.B、Heisagoodlecturerhimself.C、HeisfondofProfessorSmith.D、Hepartlyagreeswiththewoma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