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我国《刑法》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请分析: (1)本条文中“犯罪过程”的含义。 (2)本条文中
我国《刑法》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请分析: (1)本条文中“犯罪过程”的含义。 (2)本条文中
admin
2013-10-28
27
问题
我国《刑法》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请分析:
(1)本条文中“犯罪过程”的含义。
(2)本条文中“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含义。
(3)如果行为人将被害人砍成重伤后,放弃杀人意图并将被害人送往医院救治,避免了死亡结果发生,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应如何定性。(2013年法条分析57)
选项
答案
(1)“犯罪过程”,是指从犯罪预备开始到犯罪既遂以前的全过程。 (2)“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是指在犯罪行为实施终了、犯罪结果尚未发生的特定场合,行为人自动采取积极行动实际有效地阻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 (3)行为人构成犯罪中止,应当减轻处罚。之所以认定为犯罪中止,是因为:①行为人预想的杀人过程并没有结束;②行为人放弃杀人意图并非遇到意志以外的原因;③行为人放弃的是可重复加害的砍杀行为。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ki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文化权利和自由实质上属于公民()的范畴,间接表现了国家保护公民思想自由和表达自由的原则。
决定国家结构形式的因素包括()。
在我国,承担违宪责任、承受违宪制裁的主体主要是()。
材料:“法律对人的行为以及对社会关系的影响,实质上就是国家把自己的意志和态度通过国家权力加以推行和实现;法律作用取决于经济基础,在一定的社会中,法律能否承担起立法者赋予它的功能,从根本上说,这取决于生产关系或生产方式自身的生命力,而不是取决于立法者的主观愿
根据监督主体和监督权的性质不同,可将法律监督划分为()。
某教师说:“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法律有广狭两种含义,这两种含义仅有范围大小之别,无效力之异。”运用所学法学理论和知识对之进行分析。
(2015年真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93条第2款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与西周一样,秦朝也重视对犯罪故意与过失的区别,其中过失称为
唐朝开元年间,洛阳民人甲、乙共谋盗窃。两人被抓获后,经官府审理认定,甲为“造意者”,属首犯,乙为从犯。依唐律,甲应处徒二年,对乙应处的刑罚是()。(2019单36)
知名民营企业家王某系海滨市城南区人大代表。2014年2月,王某参加区民营经济工作会议,发言时辱骂同行李某,招致李某不满,二人发生严重冲突。《海滨晚报》对此以“人大代表语涉侮辱”为题进行报道。下某认为,《海滨晚报》侵犯其人大代表言论免责权,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
随机试题
气质是以高级神经活动类型为基础的()。
甘露消毒丹的功用是
下列设备验收内容中,属于外观检查内容的是()。
事物度的原理,要求我们要注意“适度”的原则,根据情况决定能不能超越和破坏事物的度。()
我国现存最早的木构架建筑的实物是()。
下列叙述正确的是()。
体育
设3阶矩阵只有一个线性无关的特征向量,则t=______。
WhendidJohngivehisfriendacigarette?
Morethanthree-quartersofthechildrenweinterviewedsaidthey’resometimesafraidtobehomealone.Ifyoudecideyourchil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