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康诰》:“净明乃罚。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终,自作不典,式尔,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杀。乃有大罪,非终,乃惟眚灾,适尔,既道极厥辜,时乃不可杀。”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 该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什么?

admin2019-01-15  31

问题 《尚书.康诰》:“净明乃罚。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终,自作不典,式尔,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杀。乃有大罪,非终,乃惟眚灾,适尔,既道极厥辜,时乃不可杀。”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
该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什么?

选项

答案该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一定要慎重地施用刑罚。一个人虽犯了小罪,却不是由于过失,而是一贯犯罪,就是自行不法,即使其罪很小,就不可不杀;反之,一个人罪虽大,但不是惯犯,又出于过失,虽然按照断狱的道理处罚其罪。但是罪不至死。在这段文字中,过失被称为“眚”,故意被称为“非眚”,偶犯被称为“非终”,惯犯被称为“惟终”。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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