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考试真题)中国证监会在对A上市公司进行例行检查中,发现以下事实:(1)A公司于1995年5月6日由B企业、C企业等6家企业作为发起人共同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成立时的股本总额为82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下同)。1998年8月9日,A公司

admin2019-06-02  26

问题 (2001年考试真题)中国证监会在对A上市公司进行例行检查中,发现以下事实:(1)A公司于1995年5月6日由B企业、C企业等6家企业作为发起人共同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成立时的股本总额为82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下同)。1998年8月9日,A公司获准发行5000万股社会公众股,并于同年10月10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此次发行完毕后,A公司的股本总额达到13200万股。(2)1999年9月5日,B企业将所持A公司股份680万股让给了宏达公司,从而使宏达公司持有A公司的股份达到800万股。直到同年9月15日,宏达公司未向A公司报告。(3)1999年10月6日,A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通过了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和于同年11月25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决定。在如期举行的临时股东大会上,除审议通过了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外,还根据控股股东C企业的提议,临时增加了一项增选一名公司董事的议案,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4)为A公司出具2000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陈某,在2001年3月10日公司年度报告公布后,于同年3月20日购买了A公司2万股股票,并于同年4月8日抛售,获利3万余元;E证券公司的证券从业人员李某认为A公司的股票具有上涨潜力,于2001年3月15日购买了A公司股票1万股。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陈某、李某买卖A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①陈某买卖A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理由: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的人员,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5日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陈某是在审计报告公布5日后买卖A公司股票的,故符合法律规定。②李某买卖A公司股票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理由: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期间内,不得持有、买卖股票。李某为E证券公司从业人员,故买卖A公司股票不符合法律规定。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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