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集团2016年度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机关进行了纳税申报,并缴纳了当年的增值税和所得税。 该集团纳税申报有关资料如下:该集团2016年不含税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成本费用合计为600万元,可抵扣的进项税为20万元,缴纳的增值税为150万元,缴纳的所得税为

admin2018-12-19  49

问题 某集团2016年度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机关进行了纳税申报,并缴纳了当年的增值税和所得税。
该集团纳税申报有关资料如下:该集团2016年不含税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成本费用合计为600万元,可抵扣的进项税为20万元,缴纳的增值税为150万元,缴纳的所得税为100万元。2017年,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发现,该集团通过隐瞒银行账号、取得虚假发票等手段,隐瞒实际收入和多列支出的情况。
经查实该集团2016年实际收入为1200万元,成本费用合计为500万元(不影响进项税额抵扣)。该集团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不考虑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根据税法规定分析该集团在税收上属于何种行为,应如何进行处理?

选项

答案(1)该集团的行为属于违反税务管理的行为和逃避缴纳税款行为。 (2)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理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3)该集团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如下: 逃避缴纳增值税额=(1200-1000)×17%=34(万元) 逃避缴纳所得税额=[(1200-500)-(1000-600)]×25%=75(万元) 该集团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合计=34+75=109(万元) 该集团2016年应纳税额=150+34+100+75=359(万元) 该集团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占应纳税额的比例=109÷359×100%=30.36% 根据《刑法》规定,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集团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达109万元,偷税数额达应纳税额的30.36%,超过30%,构成偷税罪。根据规定,应由税务机关追缴其偷税税款109万元,对主要负责人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对单位处以罚金。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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