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我国境内某县城的一家电子产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拥有自己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2012年至2017年经相关机构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5年度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全年取得销售电子产品的不含税收入(下同)7000万元,取得技术咨询收入200

admin2016-10-17  24

问题 位于我国境内某县城的一家电子产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拥有自己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2012年至2017年经相关机构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5年度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全年取得销售电子产品的不含税收入(下同)7000万元,取得技术咨询收入200万元。
(2)全年购进与生产电子产品相关的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200万元、进项税额544万元并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购进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属于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进项税额8.5万元,并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3)全年与销售电子产品相关的销售成本4150万元;全年发生销售费用1400万元,其中含广告费1100万元;全年发生管理费用280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75万元,未包含新技术研究开发费。
(4)该企业当年发生新技术研究开发费用并单独核算,共计发生研发支出320万元,其中除包含本企业研发人员、设备等费用外,还包含30万元外聘研发人员劳务费用和20万元经营租赁方式租人的用于研发活动的设备租赁费。
(5)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400万元、发生的工会经费支出9万元、职工福利费支出7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支出13万元。
(6)全年营业外支出300万元,其中支付合同违约金6万元,通过县级人民政府对贫困地区捐款10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该企业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共计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

选项

答案税前允许扣除的职工福利费=400×14%=56(万元)<实际发生额7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0—56=14(万元); 税前允许扣除的工会经费=400×2%=8(万元)<实际发生额9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8=1(万元); 税前允许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400×8%=32(万元)>实际发生额13万元,不必做纳税调整; 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共计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1=15(万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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