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职业道德,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2013年卷一第45题)

admin2018-03-30  29

问题 关于法律职业道德,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2013年卷一第45题)

选项 A、基于法律和法律职业的特殊性,法律职业人员被要求承担更多的社会义务,具有高于其他职业的职业道德品行
B、互相尊重、相互配合为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这就要求检察官、律师尊重法官的领导地位,在法庭上听从法官的指挥
C、选择合适的内化途径和适当的内化方法,才能使法律职业人员将法律职业道德规范融进法律职业精神中
D、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途径和方法,包括提高法律职业人员道德认识、陶冶法律职业人员道德情感、养成法律职业人员道德习惯等

答案B

解析 选项A正确。由于法律职业的特殊性,其职业道德具有更强的象征意义和感召作用,是社会公平正义与否的重要体现,所以其要承担更多的社会义务。
选项B错误。法律职业人员在人格和依法履行职责上是平等的,不存在“领导关系”、“指挥关系”,该项中“检察官、律师尊重法官的领导地位,在法庭上听从法官的指挥”的说法是错误的。
选项C正确。道德首先和主要关注内在动机,不仅侧重通过内在信念影响外在行为,且评价和谴责主要针对动机。在实践中,只有选择合适的内化途径和适当的内化方法,才能使法律职业人员将法律职业道德规范融进法律职业精神中。法律职业者作为法律执业内化的主体,就应当有意识地将被动学习与主动学习结合起来。
选项D正确。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途径和方法,主要包括提高法律职业人员道德认识、确立法律职业人员道德信念、陶冶法律职业人员道德情感、锻炼法律职业人员道德意志、养成法律职业人员道德习惯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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