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诉讼二审程序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司考.2014.3.83)

admin2016-05-05  27

问题 关于民事诉讼二审程序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司考.2014.3.83)

选项 A、二审既可能因为当事人上诉而发生,也可能因为检察院的抗诉而发生
B、二审既是事实审,又是法律审
C、二审调解书应写明撤销原判
D、二审原则上应开庭审理,特殊情况下可不开庭审理

答案B,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4条的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可见,民事诉讼第二审程序只能基于当事人的上诉而发生。因此,选项A是不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8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因此,选项B是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2条的规定,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因此,选项C是不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9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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