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仲裁法》,仲裁庭作出的裁决书生效后,在下列哪一情形下仲裁庭不可进行补正?(2011年试卷三第50题)

admin2014-02-08  24

问题 根据《仲裁法》,仲裁庭作出的裁决书生效后,在下列哪一情形下仲裁庭不可进行补正?(2011年试卷三第50题)

选项 A、裁决书认定的事实错误
B、裁决书中的文字错误
C、裁决书中的计算错误
D、裁决书遗漏了仲裁评议中记录的仲裁庭已经裁决的事项

答案A

解析 根据《仲裁法》第56条的规定,对裁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或者仲裁庭已经裁决但在裁决书中遗漏的事项,仲裁庭应当补正;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请求仲裁庭补正。由此可知,对裁决书的补正仅限于文字、计算错误或者遗漏的事项,不包括对裁决书认定的事实错误的补正。由此可知,选项A裁决书认定的事实错误,仲裁庭不可进行补正。因此,选项A应人选。而选项B裁决书中的文字错误,选项C裁决书中的计算错误,选项D裁决书遗漏了仲裁评议中记录的仲裁庭已经裁决的事项属于仲裁庭可以补正的情形。因此,选项BCD不应入选。
    对仲裁裁决的救济方式,我国法律仅规定了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两种方式。对于选项A中裁决书认定事实错误的救济,需要具体分析认定事实错误的原因是属于可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还是属于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根据《仲裁法》第58条的规定,如果仲裁裁决认定的事实错误是因为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或者是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3条的规定,如果仲裁裁决认定的事实错误是因为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被申请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也就是说,如果属于可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则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如果属于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则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因此,选项A不属于仲裁庭可以补正的情形,应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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