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3人于2015年设立美达有限公司,章程约定:“……第二十条甲担任本公司的经理,丙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第三十五条若股东死亡,其合法继承人须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方可继任公司股东资格。”2016年,丙被查出曾担任力达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公司因违法于20

admin2021-10-20  22

问题 甲、乙、丙3人于2015年设立美达有限公司,章程约定:“……第二十条甲担任本公司的经理,丙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第三十五条若股东死亡,其合法继承人须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方可继任公司股东资格。”2016年,丙被查出曾担任力达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公司因违法于2011年被吊销营业执照,丙对此负有个人责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若甲挪用公司资金炒股,其相应收入应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予以没收
B、若乙死亡,未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其合法继承人不能继承股权
C、丙不得担任美达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
D、若丙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公司应解除其股东资格

答案B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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