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起草规章,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卷二—45,单)

admin2014-02-24  22

问题 关于起草规章,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卷二—45,单)

选项 A、参加为起草规章举行的听证会的公民有权提问   
B、起草单位与其他部门经充分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上报国务院决定   
C、规章的起草可以直接委托有关组织,但不得委托专家起草   
D、起草规章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制作笔录,该笔录是规章起草的主要根据   

答案A

解析 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15条的规定,起草的规章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有关机关、组织或者公民对其有重大意见分歧的,起草单位也可以举行听证会;参加听证会的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对起草的规章,有权提问和发表意见。故选项A说法正确。   
实际上,对于这道题目,考生掌握了行政听证制度的主要作用,也不难推断出来。行政昕证是行政程序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指的是行政机关在做出一项影响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决定之前,通过听取当事人对有关事实与法律问题进行陈述、申辩、质证,从而保证其行政决定更加合法、合理、公正的制度。既然如此,参与听证的当事人进行提问和发表意见显然是确保听证起到作用的重要的环节。   
根据该条例第16条第2款的规定,起草单位与其他部门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充分协商;经过充分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起草单位应当在上报规章草案送审稿时说明情况和理由,而无须上报国务院决定。故选项B说法错误。对此,考生也需注意,起草阶段有不同意见,并非需要在这个阶段就确定下来,因为对于不同意见如何处理,实质上是审议决定阶段的事情。   
根据该条例第13条第4款的规定,起草规章可以邀请有关专家、组织参加,也可以委托有关专家、组织起草。选项C中,不得委托专家起草的说法错误。   
根据该条例第14条的规定,起草规章,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书面征求意见、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根据该条例第15条第(3)项的规定,听证会笔录仅是如实记录发言人的主要观点和理由,而听证会只是听取意见的形式之一,故听证会笔录仅是规章起草的根据之一,而非主要证据。故选项D错误。本题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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