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广告公司于金某出差时,在金某房屋的院墙上刷写了一条妇女卫生巾广告。金某一个月后回来,受到他人耻笑,遂向广告公司交涉。该案应如何处理?

admin2013-05-03  28

问题 某广告公司于金某出差时,在金某房屋的院墙上刷写了一条妇女卫生巾广告。金某一个月后回来,受到他人耻笑,遂向广告公司交涉。该案应如何处理?

选项 A、广告公司应恢复原状
B、广告公司应赔偿其精神损害
C、广告公司应向金某支付使用院墙1个月的费用
D、广告公司应为金某恢复名誉

答案1,4

解析 《物权法》第64条规定,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第39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36条规定,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第37条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金某对于自己的房屋院墙有所有权,未经过金某的允许随意在其墙体上刷广告,属于对他人所有权中使用权和收益权的侵犯,权利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并支付相应的使用费用。本题中并没有涉及侵犯人格权利的内容,也没有对当事人造成精神损失,所以说要恢复名誉,赔偿精神损失是没有法律依据的。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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